市政局組屋欲轉名 攜收據辦理申請手續
繳付租金的非屋主,是否可以申請把該屋子轉至名下?
⊙來自甲洞的蘇太太說,2000年時,丈夫與家婆和兩名兄弟住在甲洞非法木屋區,後因吉隆坡市政局要在該區建立高壓電纜而征地拆屋,並獲賠償人民組屋。
她說,丈夫大哥成家立業後搬出外面,家婆也在組屋未建成前離世,但組屋就轉至丈夫二哥名下,但他同樣結婚後就未住在該組屋。
“我和丈夫結婚後就入住該組屋和繳付租金。”
她指出,身為屋主的二哥從來沒有付過租金也居住該處,她與丈夫2014年曾向對方提過把組屋“割讓”給他們,但對方不肯,只答應填多一個名字,當作聯名。
“我覺得這屋子都是我們在付租金,若我們申請,是否可以轉至我們名下?”
她直言,大哥及二哥家境比她一家來得好,所以不愁有這間組屋。
★林若輝律師
蘇太太可以自行到市政局詢問詳情,加上這組屋一路來都是蘇太太一家在付租金,所以申請轉名,會比較容易處理,但到市政局辦手續時,需出示付租金的收據或證明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