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系統未獲提升 夫婦遭關稅局控上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消費稅系統未獲提升 夫婦遭關稅局控上庭

阿查哈(左)及羅希達因向顧客出示的稅務發票沒列出必須列明的資料,遭判罰款3000令吉及坐牢一天。
阿查哈(左)及羅希達因向顧客出示的稅務發票沒列出必須列明的資料,遭判罰款3000令吉及坐牢一天。

(馬六甲23日訊)雜貨店年營業額不超過50萬令吉,巫裔夫婦東主仍向關稅局註冊消費稅,卻“遇人不淑”,聘請安裝消費稅系統的“專業人士”久久未提升系統,導致兩人遭關稅局控上庭。



兩人今日因向顧客出示的稅務發票(Invois Cukai)沒列出必須列明的資料,遭法庭宣判罰款3000令吉及坐牢一天。

50歲的阿查哈及46歲的羅希達(來自野新萬里望),被控於去年5月20日下午12時30分,在布來中小型企業的店裡,身為已在2014年貨物及服務稅法令下註冊的人士,所出示的稅務發票卻沒列必須列明的資料,牴觸2014年貨物及服務稅法令第33(2)(b)條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宣讀,並可在相同法令第96條文下受處罰。

兩人律師蘇海迪求情時說,有關雜貨店是兩人合資生意,所賺取的盈利皆平分。



他說,雖然雜貨店年營業額不超過50萬令吉,但兩人還是申報消費稅。由於兩人對消費稅的電腦系統一知半解,因此聘請專業人士安裝及提升系統。

他指出,隨後有關專業人士遲遲未來該店提升系統,導致兩名被告成為此案受害者。

蘇海迪說,為夫者必須供養失明的80歲父親,妻子也需負責糖尿病的73歲母親,兩老與兩名被告同住外,還必須供養9名孩子。

他說,兩名被告的生意每下愈況,於2014年每個月收入約4萬令吉,跌至2015年的每月2萬令吉。

法官諾瑪依斯邁聽取被告求情後,宣判兩人分別被判罰款3000令吉及坐牢1天。

此案是由關稅局的何承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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