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 巴籍男子无罪释放
(吉隆坡23日讯)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被控与一名妇女进行非自然性行为,地庭今判决被告无罪释放,令他喜极而泣。
被告莫哈末雅欣(33岁)被控于去年10月16日晚上8时,在吉隆坡第一购物商场(Pertama Complex)卡垃OK中心,与一名妇女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笞。
法官拿汀古娜珊塔丽以控方和查案官证据不足,谕令莫哈末雅欣无需自辩,当场释放。
她指案中一名40岁的女证人,其口供不可靠且不可信;法庭认为,控方所提供的专科医生检验报告无法支撑有关论点,即被告曾将生殖器官置入受害者身体。
法庭一连4日展开审讯,并传召9名证人;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拉菲克。
主控官诺嘉兹拉副检察司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控方计划将该案上诉至高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