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撞反被誣告 等警報告才定論
轎車遭U轉的轎車撞及,肇事者不承認錯誤,反欲告被撞者。
⊙來自八打靈再也的莊小姐說,她於2個星期前到靈市第13區載弟弟放學後,駕到大路時,有一輛轎車從反方向U轉她的方向時,因沒看到她的車還在行駛撞及她的車。
她說,當時她是在直路,對方應該要等她的過了後才U轉,可是對方卻沒有。
她指出,在發生車禍後雙方把車停在馬路旁的餐廳外理論,該餐廳的警衛也有目睹她們撞車,並指道是對方的錯。
“對方是位約60至70歲的太太,所以我也不想追究,但她一直說我駕太快和不看路但我並沒有。”
她指出,目擊者都說是這位太太的錯,這位太太還強詞奪理要她賠錢,若不賠錢就要告她上法庭。
她坦言,她本身的車是前右車門被撞到而已,那位太太比較嚴重,車子前方撞得比較爛。
“我們撞車後也交換了電話號碼,也各自去到警局報案,但2個星期後的今天,警局還無聲無息,那位太太還不斷發短訊要我賠錢,不然就告她,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林若輝律師
莊小姐可暫時不用理這位太太,因為這一切還是要等警方的報告出爐才可以下定論,我建議莊小姐可以催促警方盡快查出真相以免拖大家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