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检局:没修改负面元素 4理由禁BANGLASIA上映
(吉隆坡23日讯)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政府是基于4大理由,禁止由网络歌手兼导演黄明志执导的《BANGLASIA 猛加拉杀手》在国内戏院上映。
他说,这部电影经过大马电检局(LPF)审查后,以4大理由被鉴定为“未通过上映审核”级别,这4个理由分别为,嘲讽国家安全课题,尤其是拿笃遭恐怖分子入侵事件;侮辱国家保安部队的能力和所扮演的角色;针对国籍身分课题对政府机构作出揣测和负面印象;以及刻意渲染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课题。
他说,电检局在针对《BANGLASIA 猛加拉杀手》做出相关决定之前曾和电影制作方会面,并针对电影内所有必须修改的负面元素进行商讨,但奈何电影制作方并没依据该局的建议做出修改,最后才导致电影被列为“未通过上映审核”级别。
阿末扎希昨日通过书面回复公正党梳邦区国会议员西华拉沙的提问时,如是指出。
“所有在我国上映和进行销售等活动的电影,都必须事先经过内政部及大马电检局依据2002年电检法令的审核,有关审核范围标准包括公共秩序和安全、宗教、社会文化及秩序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