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管理層聘保安員 簽署合約沒審核身分
報導:林淑慧
(吉隆坡24日訊)以“信”為本,住宅區管理層委託保安公司安排保安人手後,並不會刻意審核保安人員的身分,除非發生事故,才向保安公司投報或查詢。
《中國報》針對政府部門的保安人員因持假身分遭國家登記局取締,電訪各區的住宅區,包括有落實社區圍籬及保安措施的排屋住宅及公寓,了解管理層聘請保安人手的程序。
受訪者指出,住宅單位的保安人員,一般由外包的保安公司所提供,人選由公司所定。
可媲美大馬籍保安
“保安公司完成遴選工作後,就交給我們,基於互相信任,我們都不會過問,也不會另外再針對保安的身分做調查。”
他們說,一般管理層也會和保安公司簽署合約,以保障雙方利益,當中也確保不違反政府條例。
“如果保安公司提供不符合規格的外勞,這個責任該由外勞公司承擔,不能怪罪我們。”
另一方面,內政部早前宣布,只批准尼泊爾人來馬充當保安人員,政府將會展開嚴厲的取締行動來對付違例者,並促請民眾提供情報。
據了解,尼泊爾人保安的薪資昂貴,可與大馬籍保安媲美,一個小時介於7、8令吉,並非每個住宅區都能承擔得起,一度引起管理層不滿,尤其中低價格的住宅區。
保衛治安警察責任
★甲洞衛星市鷹路居協主席盧國威
我們相信所委託的保安公司,所以不會懷疑公司提供的保安沒有身分,這是互相信任。
但我認為,保衛治安原本是警察責任,如今卻要居民自己承擔,對我們不公平。
發生事故才會查詢
★蒲種鑽石花園居協主席植清鼎
我們的保安都是由一所保安公司所提供,且並不會特別去調查保安的身分,除非有發生特別事故,才會向保安公司查詢。
每月保安費近5萬
★Vista Magna JMB 主席陳來生
我們通過保安公司聘請保安,並有簽約作實,以保障雙方利益。
我們共有10多名保安,24小時輪班制,皆來自尼泊爾,每個月的保安費近5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