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他處,僱員可否就此要求公司提供額外津貼?
⊙陳小姐沒有私人交通工具,她指出,就職的公司原本在某輕快鐵站附近,上下班都可依靠輕快鐵,無需駕車。
不過,2個月前,公司因原址租金太高,故搬遷到別處,該處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可以前往,所以這段時間,必須依賴同事們載送。
“我也想買車,但是薪水不足以應付,讓我很懊惱。”
她說,每次勞煩同事載送讓她覺得不好意思,加上非常喜歡目前的工作,不想因地點的改變而辭職。
“我原本應徵的公司地址寫著原址,如今公司搬遷,我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津貼嗎?”
★麥嘉強律師
我覺得陳小姐的要求成功的可能性很少,因為一般上,員工是“跟隨”公司工作,即是無論公司搬遷到哪裡,員工都必須跟隨,不願跟隨則可以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