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文:追剿林冠英不需憑據

巫統國會議員沙布丁指責林冠英以低于市價購買私邸,涉嫌與賣主于檳城山竹園的土地交易中進行利益輸送。隨后,馬華公會及民政黨的各級領袖及媒體文膽就突然變身反貪先鋒,全力追擊被指涉嫌舞弊的林冠英。

我們批判國陣政府以權謀私的制度性崩壞,也應該以同樣標準檢視中央在野黨領袖。林冠英,或任何一名希望聯盟的領袖,有可能會貪污嗎?當然有可能。就是因為人性不可靠,所以我們才需要兩線制、政黨輪替、以及獨立國家機關。然而,指證任何人涉貪,不能憑空捏造,必須有憑有據。

馬華民政的領袖及文膽不相信有人會無條件以低于市價價格,把洋房出售給林冠英。這是合理的懷疑。

然而,洋房原主同時也有自由以自己喜歡的任何價格,把產業出售給任何人,關卿何事?對林冠英的指控,關鍵在于有關賣屋者是否從檳州政府的賣地交易中受惠?林冠英又是否因此而獲得受惠者的利益回扣?

要是沒有涉及利益交換,賣主以任何價格出售自己的產業,都不是問題。這棟房子的賣主日前發出法定聲明,澄清自己與檳州政府沒有任何生意上的往來,也沒有在出售房子過程中獲得州政府好處,並說明自己是在“願買願賣”情況下,把一棟因為出租給林首長而引來不少是非及煩惱的房子出售給后者。

期待真相水落石出

要是批評者掌握了不為人知的秘密,何不如拉菲茲和潘檢偉等在野黨的爆料天王般,出示證據,揭穿林冠英和洋房原主的不道德交易,把林冠英貪腐的醜行攤在陽光下,為馬華民政以及因為26億醜聞而焦頭爛額的納吉出一口怨氣?

然而,洋房原主發出了法定聲明后,我們暫時還沒看到任何一名馬華民政的領袖以理據作出反駁,早前似乎胸有成竹的那位馬華首席文膽,也只能在面子書對女賣主作出不必要的調侃。

早前的追剿,要不是因為人云亦云,恐怕就是因為太過憎恨林冠英,管它是否無憑無據,罵了再算。

林冠英當然也有被人詬病的理由。掌握權力之后,長期處于舒適圈內,大頭症越來越明顯。須知民意及人氣並不是理所當然的,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別忘了前朝檳州政府是如何垮台的。至于他會否腐敗成另一個陳水扁,老實說,我不擔心。如果他(或任何一個中央在野黨領袖)敢貪,我有絕對信心,反貪會和總檢察長肯定不會放過他們。

反貪會已表示會開檔調查此課題,林冠英本身也致函反貪會要求盡速查明真相,我們就期待真相的水落石出。林冠英既然不是國陣的一分子,我們可以相信,此項調查應該不會如首相26億私人獻金案的調查般不見天日。

至于馬華民政的領袖和文膽,通過追剿林冠英,讓人民看到原來他們也在乎領袖貪腐的,其實是一件好事。我只希望他們能以同樣的道德勇氣,對1MDB的金融醜聞和26億神秘獻金打破沙鍋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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