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俊:請尊重及體諒警察
警察也是人,但警察必須能人所不能!
警察不是一般的職業,其日常工作主要是保護市民的性命財產及維護治安,簡單來說就是人民公僕。
這份神聖工作,一般人不能勝任,因為除了需要無比的勇氣及責任感,警隊也是一個講求紀律的單位,成員若不具備上述條件,還真的不要勉強留在警隊。
本月13日傍晚6時,梳邦再也警區交警服務櫃檯一名女警疑被公眾二度辱罵“Stupid”(愚蠢),在交警櫃檯處大發雷霆,結果遭公眾偷拍下發怒的過程,上傳至社交網絡。
涉案女交警較後被調職,並接受內部紀律調查。
視頻於網絡瘋傳後,引起網民議論紛紛,主要分為“挺警派”與“挺民派”。
挺警派的網民主要論據是指警察也是人,若受到無禮對待,難免會發脾氣。
無可否認,若涉及公眾若真的有辱罵女警,那道理必定不會站在他那方,且其行徑毋庸置疑,一定是錯誤。
不過,公然發難的女警,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首先,女警是一名公職人員,且身穿制服,所作所為都代表著警隊,甚至政府。
身為人民公僕,可以在值勤期間向公眾發脾氣嗎?即使受人辱罵,身為一名紀律部隊成員,是否應該好好控制自己情緒,適當處理此事呢?
先忍耐再忍耐
公職人員遭公眾侮辱的新聞已屢見不鮮,但“正面教材”中的公職人員往往都是先忍耐、再忍耐;若對方有恃無恐,公職人員可依正常程序,向警方報案,最終由警方決定,是否要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侮辱他人),逮捕涉事的公眾。
視頻中的女警若當時能吞下惡氣,先要求對方道歉,若對方拒絕,那麼她可以向同僚報案處理,既有理又得體。
當然,女警發飆的行徑是不智的,但也不代表涉事公眾的行徑是正確的。
正正因為警察是人民公僕,奉獻自己來保護我們的性命財產,我們更應該尊重及體諒他們,而不是在他們工作繁忙時送他們一句“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