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選瘋子上台的自由
民主選舉制的核心,在于公開、定期的選舉程序,普及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和平、規範的選舉過程,以及基于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而產生的結果。只要符合這些元素,即使是瘋子,也完全可以而且可能被選為國家政治的決策者。
這裡所謂的“瘋子”,當然不是指病理學意義上的精神病患者,而是指思維瘋狂、語言乖僻,言行習慣背離正常理智的人,與一般文明社會對一個正常人所能理解、能接受的符合預期的品性特質大相逕庭。美國共和黨的總統選舉參選人、如今出線機會高企的特朗普,就是一個例子。他與傳統的美國政治人物形象,甚至外國人一般所認識、所期待的普通美國人形象,乃是南轅北轍。
現在,這個從一開始就被許多政治學者看死絕無可能當上美國總統的人,以其目前聲勢而言,不僅有機會出線成為共和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甚至有可能當選美國總統。人民通過民主選舉,可以把一個瘋子選上去當總統,這或許是民主理念的最極端體現。果真如此的話,則不認同民主選舉制度者,除了“希特勒通過民主選舉上台執政”這個例證之外,或許又可以增添一筆“特普朗靠民主選舉當選總統”的新鮮例子。
民主制度不夠完善
引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德國納粹黨狂魔希特勒,犯下人類歷史上最駭人聽聞的戰爭罪,干下慘絕人寰的種族滅絕罪行。過去乃至現在都存在一種頗為普遍的說法,即希特勒當初正是通過一人一票的民主普選程序,被德國人民選上台執政的。這種說法的結論是,希特勒的掌權和罪行,民主制度需要負上責任。
但考究歷史,事實是希特勒先違背憲法與民主的程序來奪取最高權力,再利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奪取政權,最後通過摧毀民主的基礎鞏固獨裁政權,建立恐怖極權暴政。希特勒之所以崛起並掌權,其實不是因為普選制度太過民主,而恰恰在于民主制度的不夠完善和遭受破壞,以及公民社會的不夠成熟和警惕。
民主普選制度之所以會被政客乃至殺人魔所利用,成為協助自己攫取權力、滿足私慾的工具,關鍵在于群眾的盲目和怠惰。
如果有那么一個社會,某政治領袖捲入貪腐瀆職、朋黨利用輸送的疑雲,他自己都還沒站出來說什么,關鍵的疑點也還未解答,就有一大批粉絲迫不及待跳出來為他辯護,絞盡腦汁為他構思各種合理化他行為的說詞,甚至為他討伐吹哨的政敵,而他自己以及他政黨的同僚也為粉絲們的熱情暗自竊喜,那么這個社會正是一片孕育希特勒們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