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勒:选疯子上台的自由
民主选举制的核心,在于公开、定期的选举程序,普及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平、规范的选举过程,以及基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而产生的结果。只要符合这些元素,即使是疯子,也完全可以而且可能被选为国家政治的决策者。
这里所谓的“疯子”,当然不是指病理学意义上的精神病患者,而是指思维疯狂、语言乖僻,言行习惯背离正常理智的人,与一般文明社会对一个正常人所能理解、能接受的符合预期的品性特质大相迳庭。美国共和党的总统选举参选人、如今出线机会高企的特朗普,就是一个例子。他与传统的美国政治人物形象,甚至外国人一般所认识、所期待的普通美国人形象,乃是南辕北辙。
现在,这个从一开始就被许多政治学者看死绝无可能当上美国总统的人,以其目前声势而言,不仅有机会出线成为共和党提名的总统候选人,甚至有可能当选美国总统。人民通过民主选举,可以把一个疯子选上去当总统,这或许是民主理念的最极端体现。果真如此的话,则不认同民主选举制度者,除了“希特勒通过民主选举上台执政”这个例证之外,或许又可以增添一笔“特普朗靠民主选举当选总统”的新鲜例子。
民主制度不够完善
引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国纳粹党狂魔希特勒,犯下人类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战争罪,干下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罪行。过去乃至现在都存在一种颇为普遍的说法,即希特勒当初正是通过一人一票的民主普选程序,被德国人民选上台执政的。这种说法的结论是,希特勒的掌权和罪行,民主制度需要负上责任。
但考究历史,事实是希特勒先违背宪法与民主的程序来夺取最高权力,再利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夺取政权,最后通过摧毁民主的基础巩固独裁政权,建立恐怖极权暴政。希特勒之所以崛起并掌权,其实不是因为普选制度太过民主,而恰恰在于民主制度的不够完善和遭受破坏,以及公民社会的不够成熟和警惕。
民主普选制度之所以会被政客乃至杀人魔所利用,成为协助自己攫取权力、满足私欲的工具,关键在于群众的盲目和怠惰。
如果有那么一个社会,某政治领袖卷入贪腐渎职、朋党利用输送的疑云,他自己都还没站出来说什么,关键的疑点也还未解答,就有一大批粉丝迫不及待跳出来为他辩护,绞尽脑汁为他构思各种合理化他行为的说词,甚至为他讨伐吹哨的政敌,而他自己以及他政党的同僚也为粉丝们的热情暗自窃喜,那么这个社会正是一片孕育希特勒们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