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女童监53年打20鞭 工友上诉遭驳回
(麻坡24日讯)高庭今早驳回控5项强奸和鸡奸女童罪的石膏工友上诉,维持地庭判处被告监禁53年打20鞭的判决。
不过,高庭对被告其中2项判监10年5鞭的非自然性侵控状,判刑罚同时执行,因此被告只需服刑43年和鞭笞20下(见表)。
被告谢东业(31岁),被控强奸、掳人、口交、伤人和强奸未成年异性罪。
根据案情,被告于2014年1月28日下午2时,在麻坡武吉巴西罗弄加法的一个橡胶园小路,趁10岁女受害人独自骑脚车到宗教学校途中,强行将受害人掳上车,将她载到垃圾堆强奸,再进行肛交。
接着被告把女童带回车上,逼女童为他口交,女童强力反抗,却遭被告挥拳打头,甚至用利器割破其私处。
被告饱尝兽欲后,为受害车穿上校服,再载受害者到附近一家油站添油,结果被村民认出,并向警方举报,被告才落网。
被告是于去年3月3日在麻坡地庭被判罪成,法官当时判被告坐牢53年及鞭笞20下,被告家人事后委托律师上诉。
麻坡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加米尔今早下判时,告诉被告,由于此案无法挑起新的疑点证明被告没犯案,高庭没理由推翻地庭判决,宣判维持地庭原判。
被告闻判后,悔不当初,休庭时靠向母亲怀里忏悔,并重复说著“不可以这样”。
休庭时,被告获准与亲人短暂交流,之后被狱警带离法庭前往服刑。
被告母亲在向代表律师李汉渊了解案情后,考虑为儿子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