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收藏武裝分子短片 男子判監18個月
(吉隆坡24日訊)一名食堂管理人承認收藏39個與激進武裝分子有關的短片,今日被高庭判處監禁18個月。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諭令,來自柔佛的被告莫哈末沙尼(23歲),從去年11月9日被捕日,開始服刑。
法官裁決時指出,被告的武裝分子短片雖然僅與友人共同觀賞,但同樣被歸類為嚴重罪行。
“法官明白你同情武裝分子的悲慘處境,但你的行為可被視為教唆殘暴行為。”
雖然沙尼以年紀輕作為求情理由,但法官基于公眾利益而做出有關判決。
沙尼曾在過堂時否認罪行,辯稱他只想了解為何武裝分子的行為被歸類為殘暴。
被告被控于2015年11月9日,在柔佛東甲警局遭警方檢查手機,發現存有39個武裝分子的短片,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130JB(1)(a)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處最高7年,或罰款及充公犯罪物件。
此案主控官是末諾丁副檢察司,被告代表律師則是莊朱天(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