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車課題非全指數量 林馬惠:針對的是效率
(檳城24日訊)受16名同僚“圍攻”的檳島市議員林馬惠,今日在常月會議結束後召開記者會,指他在拖車課題上針對“效率”,非拖車數量。
他說,他日前所指“每輛拖車”每天拖2.5輛車,但他少說“每輛拖車”字眼。
“我所提出問題在於‘效率’,非數量。”
檳島市議員李俊傑在會議後演說時,指市議員不只制定政策,也須親自了解檳城人問題,指責林馬惠沒親身了解拖車程序。
反駁李俊傑說法
“我促請林馬惠接任執法小組,解決他所提出的問題。”
林馬惠說,他曾與執法人員一起坐拖車,到吉靈萬山觀察拖車運作,發現執法人員將拖車勾上違規車子需10分鐘,將違規車子拖到2公里外執法組辦事處,需30分鐘。
“所以我知道執法人員需1至1小時30分鐘拖一輛車,我現挑戰李俊傑,他有試過親自到場了解拖車程序嗎?”
他說,他曾到廣東民路了解執法人員鎖車輪狀況,發現該處有很多違規泊車車子,但執法人員只鎖上一或兩輛車的車輪。
“我就坐在哪裡,告知執法人員有違規車子須上鎖,他們才在15分鐘鎖3至4輛車。”
他促請李俊傑別在沒了解情況下,指責他沒親自了解情況。
針對李俊傑要他接任執法組一事,林馬惠說,他只是市議員,並不在其位,不能接任執法組,以免出現衝突。
“若要我接任執法組,理應委任我為執法組主任。”
林馬惠強調,在2011年10月、2012年3、4、5月記錄,執法組在1個月內只拖1輛車,但擁有此記錄的巴達雅及洪永泰並沒告知首長林冠英,才引發爭議。
林馬惠 巴達雅各開記招
檳島市政廳常月會議後,林馬惠在會議廳召開記者會;但另一邊廂,檳島市政廳市長拿督巴達雅也正在另一間房裡召開記者會,形成雙邊召開記者會的情況。
記者採訪完林馬惠趕往採訪巴達雅記者會時,還被巴達雅打趣詢問“是不是那邊(林馬惠記者會)比較有趣?”。
巴達雅說,她曾與檳市政廳秘書洪永泰召開記者會反駁林馬惠的說法,主要是要釐清拖車數據,並非是針對林馬惠個人。
她說,在澄清了錯誤的數據後,拖車課題已可以告一段落。
另一方面,被林馬惠反挑戰親自下場執法的李俊傑說,他並沒有坐過拖車,指若林馬惠坐過,後者就更應接任執法組。
明年度預算案
開放讓民眾提意見
巴達雅說,檳島市政廳已開放讓民眾針對2017年財政預算案提出意見,以讓市政廳準備更利民的財政預算案。
她希望通過有關預算案,可讓民眾參與,也可讓市政廳更了解民眾所需。
她說,民眾可在本月28日至5月1日之間,把意見上傳http://www.mbpp.gov.my,所有意見將保密處理。
此外,她也說,市政廳今年將與理大合作進行諮詢活動,鼓勵公眾參與擬定明年度財政預算案。
根據市政廳提供的問卷,民眾只需要提供簡單個人資料,就可針對財政預算案提出個人意見,問卷上的組別包括無障礙設施、公共設施、公共衛生、綠意計劃和執法等,民眾也可針對市政廳在過去的表現,作出評價。
任何詳情可聯絡04-2592121、04-2592140、[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巴達雅:非法開發大片土地
研究加重地主刑罰
檳島市長拿督巴達雅說,檳市政廳正在研究援引刑罰更嚴厲的條文,提控非法開發大片土地作發展用途的地主,罪成者最高可被罰款50萬令吉或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她說,目前市政廳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70(a)條文,提控未經檳市政廳批准下,非法開發土地的地主,罪成可被判不超過5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我們研究援引1976年城市及鄉區規劃法令第19(1)條文,提控非法開發較大型土地,並將土地作為發展用途的地主,罪成者可被罰款最罰款50萬令吉或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她今日召開檳島市政廳常月會議後召開記者會說,市政廳只能建議以更重刑罰的法令提控涉案者,但最終決定由主控官決定,最終的判決是由法官決定。
她補充,去年尾有地主因非法開發土地被控,但由於地主認罪,因此只是被罰款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