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不曾接获申请 “山竹园没转让”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林冠英:不曾接获申请 “山竹园没转让”

林冠英出示文件证明山竹园土地没有转让给第3方;左为潘俭伟。
林冠英出示文件证明山竹园土地没有转让给第3方;左为潘俭伟。

州政府被指卖掉山竹园地段
(吉隆坡24日讯)槟州首长兼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今天出示文件,证明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有限公司(KLIDC)依然是山竹园土地的持有人,也没有转让给第3方。



他说,有关地段原属州政府拥有,所以KLIDC要脱售山竹园土地给第三方,需事先向州政府提出申请,但该公司至今未提出有关要求。

“文件显示,有关地段的地契拥有人仍是KLIDC;再者,公众随时可取得相关文件佐证。”

林冠英今日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说,在2001年国家房屋局蓝图中,山竹园土地注明为“未来发展”(future development)土地,而非供人民组屋或可负担房屋地段。



地契说明66%为医院

他重申,由于山竹园地段占地不大,所以州政府在山竹园不远地段,即SP齐来也路(Chelliah)拨地11英亩,供兴建达2090个单位的人民组屋及可负担房屋。

“这块土地面积比山竹园地段大上11倍,更适合兴建人民组屋及可负担房屋……;众所周知,齐来也路是处于市中心。”

此外,就山竹园地段的兴建工程,当中30%为医院,70%为酒店的指责,林冠英说,展示文件清楚说明,山竹园的地段地契依然用来兴建医院,而且是66%为医院,剩余的为供家属使用的套房。

“医药旅游为我国主要收入之一,因此州政府也在发展此领域……事实上,套房主要是供病人的家属居住。

“至于有人出示文件土地转让合约,我不知道对方怎样持有相关文件,这是对方的问题;我要强调的是,他可将任何文件交给反贪污委员会,我没有犯错,我毫不畏惧。”

挑起子乌虚有指责
「感谢国阵为我宣传」

林冠英感谢国阵议员挑起一些“不具事实证明”的课题,让他能上电视30分钟,成为各媒体的焦点。

“多谢为我宣传,但全都是虚构的指责。”

询及会否起诉指他为“骗子”的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时,林冠英说对方是在国会议会厅提及,因此他希望有关指责能被拆穿,因为这是特定人士的政治伎俩,来破坏他的声誉。

他说,议长也认为“骗子”是非国会用语,只是他不明白为何反对党议员提及需撤回谈话,而国阵议员则不用。

他促“有心人士”,如要虚构故事来蒙骗他人也该更聪明一些,勿把一名漂亮的女子说成是男性,毕竟事实胜于雄辩。

此外,林冠英不点名说,其“林宅”风波中的前屋主已现身,可是26亿令吉政治献金的捐献者却未出现。

哥宾星:等反贪会安排录供

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兼蒲种区国会议员哥宾星透露,他们尚在等候反贪污委员会的通知,以安排与林冠英录取口供。

“反贪会周三(23日)指林冠英可随时前往反贪会办公室录供,而我当天也联络了对方,我们目前等候对方的回应,以安排会晤时间及地点。”

此外,哥宾星声称,林冠英低价购买房屋一案,与雪州前州务大臣拿督斯里基尔的“基宫”案不一样。他同时促发问的记者先了解详情才发问。

“2宗案件截然不同,我们看到‘基宫’案是完全有涉及贪污成分,而林冠英的情况是不一样的。”

林冠英随后补充:“我甚至开放住宅让媒体采访,试问其他部长及州务大臣,国阵领袖等能否也开放住宅?我没有东西需要隐瞒会……全力与反贪会合作,因为廉正依然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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