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被指賣掉山竹園地段
(檳城24日訊)檳州民政黨今日出示一封備忘錄,顯示前朝政府的房屋委員會,于2003年同意在山竹園1.25英畝土地上,推行第2期人民組屋計劃。
有關備忘錄,是由當時的檳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局,于2003年7月發給檳州秘書,備忘錄指房屋委員會已同意有關計劃,並征求州秘書同意。
民政黨檳州秘書胡棟強今日召開記者會說,該備忘錄是由一名神秘人,在2週前投入檳民政黨總部的信箱。
“備忘錄顯示,前朝政府的確要在山竹園興建人民組屋,但民聯政府(目前為希望聯盟)后來卻把這片土地賣掉。”
促林冠英交代
他批評,檳州首長林冠英指出,山竹園未有計劃興建組屋的言論,是欺騙人民。
“證據顯示前朝的確批准興建組屋,我們要林冠英交代。”
他說,山竹園土地共4.935英畝,第一階段計劃佔地3.684英畝,興建320個組屋單位,這階段已在2007年完成;第2階段則佔地1.25英畝,興建272個單位,但因2008時碰上大選,暫時展延。
他承認,檳州政府有權對有關計劃作出更改,但問題是,為何要更改。
“這是對人民好的計劃,為何不推行?”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檳州民青團長方志偉、副團長許翔萌、及州委方群龍及遊建祥。
檳首個先租後售房屋
胡棟強揶揄…林宅
胡棟強揶揄檳州首個“先租后售”的房屋,是首長賓鴻路的房屋。
“這個‘先租后售’的計劃,只租1間、賣1間。”
談及檳州國陣曾在2012年,為買下山竹園土地而繳付給檳州政府的22萬令吉訂金,至今仍無法取回一事,他指出,此事交由律師處理。
“這是另外的課題了,我們會再開記者會交代。”
檳州國陣當年曾攜帶22萬令吉現金,到光大繳錢,支付購買山竹園土地的1%訂金。
不過,國陣后來因無法在30天期限內籌足餘款,無法買下有關土地,也無法取回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