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裔少婦被控4次誘騙老婦掏出逾萬令吉血汗錢,以撤銷後者嗜毒孫子的罪狀;她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蘇珊娜祖比爾(29歲)總共面對4項控狀,指她去年8月12日至9月19日期間,自稱有辦法協助62歲巫裔老婦羅哈妮哈密,疏通關
係,使涉嫌濫用毒品的孫子,可豁免被法庭判入感化院接受改造的刑罰。
被告先後4次在多處,向老婦索取總額1萬4500令吉款項,充作茶資,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欺騙)條文。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的每項罪行可判坐牢不超過10年及罰款。
被告否認有罪,並聲稱自己只是家庭主婦,還有3名孩子需要照料。
承審推事端魯再妮批准4項控狀以總額1萬令吉保外,並訂於4月14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