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反對黨議員今午為26億令吉政治獻金課題是否可在國會辯論,或是否觸犯“未審先判”一事要求副議長拿督羅納建迪做出裁定,導致議會廳“吵翻天”持續20分鐘,議長丹斯里班迪卡被迫出馬返回議會廳調停。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今午在國會下議院總結國家元首御詞辯論時,行動党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即起立抗議,要求羅納建迪針對阿莎麗娜上週援引議會常規第23(1)(g)條文,以26億門已在法庭審訊為由拒絕回應一事,作出裁定。
哥賓星援引議會常規第36(2)條文說,主持會議者可決定是否可在國會辯論入稟法庭的案件;但羅納建迪說,班迪卡已告知將在下週一回應此事。
班迪卡:下週回應
但哥賓星和其他反對黨議員深感不滿,堅持主持會議的羅納建迪必須今日裁定,但羅納建迪重申班迪卡將在下週一做出解釋。
公正黨峇央峇魯區國會議員沈志勤和行動黨怡保西區國會議員古拉也站起來,不斷施壓羅納建迪必須今日裁定,阿莎麗娜也因總結完畢已離開議會廳。
此時,羅納建迪指示首相署部長惹米基爾起立總結,造成議會廳一片混亂:惹米基爾自顧自宣讀總結、反對黨議員持續抗議高喊“公平點”、“丟臉”、“膽小鬼”,甚至拿出“26億令吉在哪裡”手卡,現場一片喧嘩。
面對此起彼落的抗議聲,羅納建迪和惹米基爾依舊氣定神閒,哥賓星則繼續對羅納建迪叫囂:“若你不是主持議會者(chair),就別跟我說話;否則你就必須做決定!”
吵了接近20分鐘,班迪卡終于“上陣”替代羅納建迪,爭執才暫告一段落。
議長:下週一裁定
班迪卡指出,他需要時間研究議員的投訴,並參考其他國家的議會常規及案例,因此決定下週一才做出裁定。
班迪卡重返議會廳時,哥賓星隨即質問前者,議會常規第36(2)條文是否闡明主持議會的議長必須做出裁定,以及班迪卡為何在阿莎麗娜離開后才出現?
沈志勤也以1980年的法庭案件舉例,指時任議長也因經濟狀況和人民利益,裁定可辯論已入稟法庭的案件,希望班迪卡裁定26億門可在國會辯論。
班迪卡最終花時間向反對黨議員解釋,他需要全面了解“未審先判”案例,並閱讀更多資料,因此還是在下週一才裁定。
哥賓星較后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說,反對黨國會議員將就26億門繼續向部長發問。
他聲稱,儘管阿莎麗娜在週四總結環節逃避此課題,但希望后者在下週回到議會廳回答反對黨議員的疑問。
“從議長的解釋中,是當我們提出疑問時,才斷定有關問題是否已‘未審先判’。”
提醒部長勿越權
班迪卡指出,首相署部長阿莎麗娜在此事確實已逾越議長權力,促請其他部長切莫重犯。
“為何國會議員會忘了,現在公賬會已在調查同樣課題,公賬會是隸屬議會常規和憲法的,若我們也不能等(公賬會調查結果),那我還能做什么?
“我們的責任是辯論,況且26億門已回答過。但部長在此事的錯誤是,部長(阿莎麗娜)已逾越議長的權力,這是錯誤的。“
他說,這是議長的權力,若部長奪走此權力,將視為越權。
他也指出,週三的國會為了房政部長阿都拉曼達蘭指控行動黨峇眼國會議員林冠英撒謊(Bohong)字眼,掀起1小時罵戰;這致使他也必須研究該字眼是否適合在國會使用。
爭執了超過1個半小時后,哥賓星仍不願罷休,班迪卡也無力再“訓話”,只說“算了、算了、算了”,即要求惹米基爾繼續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