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不知者無罪!
在過去幾年裡,青年及體育部被官員靜靜“吃掉1億令吉”公款,反貪會目下正在緊密調查此案,而涉案的一名部門秘書已被扣留。首相納吉誓言嚴厲對付有關貪官。
首相說,此案令人失望,因為事發多年竟沒人發現。
青年及體育部長凱裡在評及此大醜聞時說,該部門的DG(總監)沒有理由不知情,因為所有大數目的出賬,都需要獲得DG批准。
既然如此,該部門主管要政府出錢給11家公司,支付不存在的賬目,一而再,再而三,2010年便開始這么辦了,可以一直不受懷疑,又是“官方機密,不可過問”?真奇怪無比,該成為一個“健力士紀錄”項目吧?
可能,部門的大官小官,尤其是財務官員,都對有關負責人高度信任,“你辦事,我放心”,這種信任精神一直伸延至最高一層。最高負責人看到會記師或財務主管也簽名了,認為一定沒事了,自己也就在上面畫個符,就完成工作和任務,月底就有高薪可領,年底還有加薪,每年開齋節的花紅也不會少,只有增加,何必理會那么多!
于是,我們就有了一種“tidak apa” 文化。不必認真,加薪是必然的,升級看年資。所以,你打電話到政府部門詢問事情,如果馬上有人接聽,你有機會中彩票了;下午4點關門的部門,官員3點半就準備下班,你排隊等了很久是閣下的事,明日請早吧!
沒有辭職文化
凱裡說,青體部發生吃錢案,DG沒有理由不知道,言下之意,DG須負責,應該辭職謝罪囉。如果要DG負責,那么,掌管這個部門的部長,又怎能置身事外?假如要做個負責任領袖的榜樣,他就應該自己先宣佈辭職了。
在日本、英國,或者美國,發生這種事應該有人摘下烏紗帽了。但在我們這裡,部長可不擔心,因為不知情是無罪的,我們這裡從來沒有辭職文化。
我們有的是上述“不要緊”文化,還有官官相護文化;你幫我,我幫你,有福同享,發生問題時,大家都“不知道”,錢是阿公的嘛,你管這么多作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