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新娘就做贼 女工爆窃住家判坐牢
(槟城25日讯)一名酒店女工新婚不久,竟当起窃匪,在同一天的短短数小时内,连环爆窃峇都丁宜两间住屋,偷走总值约3000令吉财物,今日被判监禁11个月。
被告诺拉斯敏达(22岁),长得娇小,她承认两项罪名后,通过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向推事莎丽法求情说,她新婚不久,自今年2月20日干案当天被捕,一直被警方扣查,对所做所为深感懊悔,希望法庭从轻发落,并准刑期同时执行。
推事过后宣判她的首项罪监禁10个月,次项罪名入狱11个月,两项罪名可同时执行,由被捕日算起。
被告闻判后神情自若,被女庭警押走时,还轻松与对方交谈。
被告面对的首项罪名指她在今年2月20日上午8时至9时30分之间,破屋行窃峇都丁宜一间住屋,偷走一台iPhone 6 Plus及一台平板电脑,总值25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457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坐牢14年,若重犯则需另加罚款及鞭笞。
次项罪名指她在同一天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30分之间,破屋行窃峇都丁宜另一间住屋,偷走一枚手表,市值500令吉,触犯上述同一条文。
被告在案发当天落入警网,并在上月26日首次控上法庭。
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陈述案情时说,两间遭爆窃的住屋家人,事发当时已外出,事主回家后,才发现住屋被爆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