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雍乾:公孫儀“後悔了”
春秋時代,公孫儀任魯國宰相。他平日喜愛吃魚,全國人民爭相買魚送給他,他卻不肯接受。
他的弟子勸他說:“您喜歡吃魚,卻不肯接受別人的饋贈,為什么?”
公孫儀說:“正因為喜愛吃魚,我才不肯接受。如果接受別人的魚,對人難免就得低聲下氣;對別人低聲下氣,可能會違法;違法就會被免除相位。不接受別人送的魚,便不致被免除相位。儘管我愛吃魚,但別人不用送給我魚,我能夠長期自己供給自己魚。”
這是明白了依靠別人不如依靠自己的道理啊!那是告訴人們,依靠為自己辦事的人,不如自己去辦事。(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于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
故事出自韓非子《初譚集·廉勤相》。公孫儀是兩千多年前的智者,他以簡單道理來表明自己的處世準則——拒絕眼前的利益,始終保持清廉。
他明白到,只有拒絕送到眼前的魚,才能保證以后長久地吃到魚。
當官的若枉法受賄,拿人好處,一旦暴露,官位俸祿可能都沒了,政治形象也毀于一旦;更甚的是,連累自己的同僚也受異視。
即使“問心無愧”,也要避嫌。那是因為,當官的固然可以緊守原則不枉法,卻不能確保授以利益的人對他完全沒有期待。要是對方提出要求,念在當初所給利益,好不好拒絕?
只要一想到這個為難之處,一個真正有智慧和廉潔的官,就不會拿人家好處。要吃魚,就用自己的錢買。
拿好處又怎樣
西漢古書《淮南子‧道應訓》里也有這個故事,要傳達的道理則是“此明于為人為己者也”。
說的,就是要妥善處理公眾利益和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有人會損害公眾利益來滿足個人私欲,像貪官污吏那樣;有人則會以維護公眾利益為前提,來保障個人利益,公孫儀就是屬于后者。
公孫儀的道理和邏輯很淺白,普通人也能領略。只是,他若在世,看到最近大馬熱烘烘的新聞,大概會瞠目結舌──原來,不收有不收的道理;收,也可以收得振振有詞!
他可能后悔,當初自己過于“高風亮節”,沒有收下人家的魚;是呀,拿人好處又怎樣,最重要懂得巧言令色。
有人問起,就說自己是大眾偶像,“粉絲”出于尊敬而無條件獻魚,不拿太不近人情。
對方過后要討回人情也不怕,能給就給,反正大家不說,黑箱作業,就沒人知道了。
當真被揭發,就推說是政敵誣篾、陷害。再把自己的廚房開放給人參觀──瞧,吃的都是些蘇丹魚呀、筍殼魚呀,又不是天價的忘不了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