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妻子是娶回來疼的” 莽夫毆妻罰50令吉
(芙蓉25日訊)妻子是娶回疼,不是娶回來打!
一名印裔男子沙姆斯(34歲)毆打妻子,今日被控上推事庭,其妻子愛夫心切,要求庭內和解,推事判處被告罰款50令吉。
雖然如此,推事方子蘭隨后嚴厲訓斥被告,指妻子應被疼愛,不是受丈夫毆打,若被告再犯,就算妻子要求只罰款50仙,她也不會答應妻子和解的要求。
被告被控于今年3月20日晚上10時至21日晚上7時30分,在拉杭山莊組屋其中一個單位內,蓄意致傷妻子嘉萊瑟薇(43歲)。牴觸刑事法典323條文(蓄意傷人)及刑事法典326A條文(傷害配偶)。
在323條文下罪成者,可判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326A條文下罪成者,在合法婚姻期間,犯下致傷、以危險武器傷人、故意致傷的罪行,導致配偶受傷,可被判最高監禁刑期的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