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秘密.婚易離難(上) 美滿家庭靠努力 離婚大事孩子最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零秘密.婚易離難(上) 美滿家庭靠努力 離婚大事孩子最傷

報導:劉福來
(麻坡25日訊)結婚容易離婚難!離婚不僅要經歷重重難關,而且耗時也花錢!



麻坡婚姻仲裁庭調解員馬晞櫳說,只要付得起30令吉,到婚姻註冊局登記註冊,就可以成為合法夫妻。

“離婚就沒那麼‘便宜你’,除了要付上5000令吉的律師費,還要花上兩三年時間,經過婚姻的調解和申請,還有法庭裁決,才算生效。”

馬晞櫳也是麻坡心靈扶助協會主席,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探討離婚課題時,一再強調,夫妻應盡力彌補婚姻缺口,挽救一個完整的家庭,讓孩子在健康溫暖的環境中長大。



他指出,辦理離婚時,即使夫妻倆其中一方失蹤,另一方也必須經過登報尋人,確定在2年內對方真的沒有出現,法庭才會允准單方申請離婚生效。

“離婚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它關係不只是財產、孩子和贍養費的分配,更牽連對家庭與社會的影響,甚至對子女們往後成長和生活,帶來轉變和傷害!”

自我中心性開放

他遺憾,現今社會情侶或夫妻分分合合變得很平常,因為無論男女都覺得本身具備經濟能力。

“現今新新人類自我為中心,加上性開放,人們對待婚姻的看法和態度更是草率,造就了離婚率的偏高,破碎家庭情況增加,也就有更多單親家庭孩子的問題。”

他指出,很多伴侶都沒有考慮到離婚的後果,想離就離,認為自己不需依靠,可獨立生活。

“當然,為人父母離婚後,很容易就能從創傷中恢復平靜,但兒女內心的痛苦,以及無形的傷害和缺憾,卻是很多家長都不知道的!”

他不否認,單親家庭的孩子不代表一定有問題,但是更多問題孩子的出現,卻是出自於破碎家庭。

每10分鐘1對申請離婚

我國每10分鐘就有1對夫妻申請離婚。

馬晞櫳指出,根據報章早前刊登的調查數據,我國2004至2012年的註冊結婚的男女,從16萬9792對增至21萬4799對。

“但離婚的比例,卻從2萬4207對增加到5萬6760對,明顯申請離婚的配偶增加超過一半以上。”

他指出,我國每天大約有156對新人離婚,平均每10分鐘就有1對,其中穆斯林佔17.5%,非穆斯林則佔了12.9%,以大馬人口比率來看,顯然後者情況趨於嚴重。

年輕人太自由不懂珍惜

自由戀愛,也不應“隨便結婚,衝動離婚”!

馬晞櫳認為,現代的年輕人交友戀愛太自由,不懂得珍惜,有些一開始的男女關係就很複雜,因而產生許多婚姻和家庭問題,使到現今社會離婚率普遍偏高。

他勸請,時下年輕人不要動不動就離婚,結婚是件兩情相悅的事,但離婚可就不是兩個人的事,除非不得已,它不應該是唯一的抉擇。

“雖然有些人離婚能使到雙方得到解脫,開始新的愛情旅途,但有的離婚會讓夫妻後悔不已,破裂家庭傷痕累累。”

他強調,夫妻離婚後,肯定在某種程度上造成缺憾,包括孩子不能在一個健全的家庭中得到父愛或母愛,成長過程中多少影響到學習、交際和性格。

求助者不會主動傾訴

馬晞櫳說,雖然很多求助者都有親戚、朋友或伴侶,但他們多數不會主動向身邊的人傾訴。

“尤其華人家庭不習慣分享內心感受,即使工作遇到困擾、憂慮失業等,多不會向家人傾訴。”

他說,社會需要更多關懷熱線,讓求助者有傾訴的途徑,以及提供事主舒緩情緒的服務。

他指出,麻坡心靈扶助協會是一個專門提供“熱線電話”06-952 0313的心靈扶助中心。

“該協會每晚8時至11時提供服務,歡迎求助者在無助、情緒低落時來電傾訴,義工們願意借出耳朵,聆聽和關懷。”

他也歡迎有意成為該協會義工者,通過電話012-612897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

精神健康問題引發家暴

潛伏性的精神健康問題,引發家暴的隱憂及婚姻裂痕!

馬晞櫳說,除了一些夫妻常常出現性格衝突,更多例子是來自於精神健康問題衍生的家暴。

他說,有些受家暴的女性甚至拍下視頻,證明丈夫如何施暴和發狂,這些說明了不同精神健康,如焦慮症、抑鬱症、躁鬱症、精神分裂症、生活和工作的壓力、生理失調、心理的創傷、基因遺傳等,都有可能促成家暴的出現。

“無論是心理、身理或遺傳因素,這些病症都會造成一個家庭的破裂;所以呼籲社會人士,關注精神健康問題,尤其必須接受治療,服食藥物和定期檢查,才能克服,輔導只是治標不能治本。”

他指出,精神健康問題不單影響個人、還可蔓延至其家人、朋友及社會,甚至會引起自殺和家庭悲劇的發生,不容忽視,應得到及時處理。

魏培蓮:調解成功率很低
魏金培蓮說,麻坡婚姻調解成功率很低,在120宗個案中,只有3%到5%挽回婚姻。

她說,通常要離婚的人態度都很堅決,僅少數是為了“嚇唬”另一半,並非真正要分開。

她說,該協會在麻坡過去一年協助處理120宗案例,每月會新增10宗個案。

“基於法律的規定凡申請離婚者,都必須經過3次的調解,所以累積個案的處理,每個月大約是30到40宗。”

她指出,離婚者分為兩種,一種是雙方面都同意,直接找律師和上庭,另一種是單方面申請離婚,這就必須經過3次的調解階段,身為調解員就是負責盡力的說服對方,讓雙方面和好如初。

她說,經過婚姻調解獲得證書的夫妻,還不能算是離婚,因為該證書只是代表婚姻輔導調解失敗。

“法律上,還必須向法庭申請離婚,所以持有證書者,仍有考慮的空間,證書本身也沒有時間的限制;真正離婚仍須要通過法律途徑和法庭的宣判,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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