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佳麗嶺公寓因拖欠高達2萬令吉的電費,被國能發出斷電的“最后通牒”,若再不繳付這筆電費,屆時不僅公寓的公共設施被斷電,就連該處的電力泵水系統,也會因為斷電而無法操作,導致公寓水供受到影響。
到時,該處的公共設施如例如泊車場、走廊、升降機的電供,惟相信受到更大影響的是泵水系統,因一旦斷電,該處480戶的日常水供將會受到影響,對日常生活造成不便。
佳麗嶺管委會是基于管理費不足的關係,繼而無法依時繳付每個月應該繳付的費用,使之無法應付和承擔龐大的開銷。
管理費不足的主因是在480戶住戶裡,僅有區區的30%至35%的住戶,依時繳付管理費,根本不足以應付管委會每個月的開銷。
如果未能在限期內繳付電費而被斷電的話,部分繳付管理費的居民不公平。
再者,公寓的基本設施和建設雖然由該公寓的管委會負責,但管委會並不是一個盈利團體,“理所當然”不是為沒有按時繳付管理費的居民“買單”的團體。
而且,居民並不是沒有能力繳付公寓每個月僅50令吉的管理費,但為何總是遲遲未依時繳費呢?
按時繳付管理費除了是身為居民的“責任”外,這也對管委會和其他居民“負責任”,為他人打開方便之門,其實也是在方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