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護送官車超速 交局不會對付

(檳城26日訊)陸路交通局不會對付,在警方護送下超速的官車。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指出,這是因為警方在交通安全方面公認是有經驗的。

他今日主持陸路交通局JOM活動后,受詢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諾嘉茲蘭日前指官車超速豁免交通罰款的言論時,這麼回應。

依斯邁說,如要求警方護送,該局認為(超速)不成課題。

“根據陸路交通局的程序,不管任何人,一旦違反交通規則包括超速必定受到對付,但我們明白,有時候部長和副部長必須快速移動以到達出席官方活動的目的地。”

他說,警方護送下,間接確保道路上的安全,同時確保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另一方面,他指出,目前全國有200所學校設有陸路交通局學警團,2020年將擴大至所有中學,讓每名學生掌握基本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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