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静芳:恐无意间犯法 社团依章行事免涉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彭静芳:恐无意间犯法 社团依章行事免涉贪

4名来自反贪会、国际透明组织及国家银行的代表与华社代表交流反贪资讯,左起为黄春美、林锦新、彭静芳及林文淼。
4名来自反贪会、国际透明组织及国家银行的代表与华社代表交流反贪资讯,左起为黄春美、林锦新、彭静芳及林文淼。

(巴生27日讯)大马社团注册局前助理注册官兼国际透明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代表彭静芳,呼吁华社或社团领导层应根据社团章程进行各项议决及营运,以免在无意间触犯贪污或刑事罪。



她说,社团内部要健全稳固,才能防止有心人亏空社团款项,每个向社团注册局注册的团体,其章程都受该局承认,国家有法律来维持秩序,章程则是维持注册团体合法运作的重要指标及条规。

她今日出席反贪讲座会时指出,大马华社或社团众多,有的领导层做事时,可能依据前任执委方法去进行,但这些方法未必与章程所设定的条规符合。

“很多社团领导层甚至不知道有章程此物,我希望各社团领导层可查看社团章程,确保每项议决及安排都是依照章程规定下进行。”



多社团非盈利组织

她说,社团多为非盈利或非政府组织,靠大众捐款来维持营运,可惜的是社团注册局目前没有职权管制捐款部分,因此曾发生社团款项被滥用的事件。

“2009年至2014年期间,大马共有8宗社团领导层滥用款项而被提控的案件。”

她希望一旦民众发现有类似事件发生,应该第一时间向反贪会做出投报。

出席者包括大马社团注册局总监拿督莫哈末哈芝敏、雪州反贪会副总监阿敏哈姆扎、大马反贪会社会教育组检察官林锦新、国家银行反洗黑钱及反恐金融组代表林文淼、巴生社团代表黄春美及雪州日莲(本门寺)佛教会主席林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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