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7日訊)大馬社團註冊局前助理註冊官兼國際透明組織馬來西亞分會代表彭靜芳,呼籲華社或社團領導層應根據社團章程進行各項議決及營運,以免在無意間觸犯貪污或刑事罪。
她說,社團內部要健全穩固,才能防止有心人虧空社團款項,每個向社團註冊局註冊的團體,其章程都受該局承認,國家有法律來維持秩序,章程則是維持註冊團體合法運作的重要指標及條規。
她今日出席反貪講座會時指出,大馬華社或社團眾多,有的領導層做事時,可能依據前任執委方法去進行,但這些方法未必與章程所設定的條規符合。
“很多社團領導層甚至不知道有章程此物,我希望各社團領導層可查看社團章程,確保每項議決及安排都是依照章程規定下進行。”
多社團非盈利組織
她說,社團多為非盈利或非政府組織,靠大眾捐款來維持營運,可惜的是社團註冊局目前沒有職權管制捐款部分,因此曾發生社團款項被濫用的事件。
“2009年至2014年期間,大馬共有8宗社團領導層濫用款項而被提控的案件。”
她希望一旦民眾發現有類似事件發生,應該第一時間向反貪會做出投報。
出席者包括大馬社團註冊局總監拿督莫哈末哈芝敏、雪州反貪會副總監阿敏哈姆扎、大馬反貪會社會教育組檢察官林錦新、國家銀行反洗黑錢及反恐金融組代表林文淼、巴生社團代表黃春美及雪州日蓮(本門寺)佛教會主席林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