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淑欣:给犯错者一个机会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郭淑欣:给犯错者一个机会

──社会新闻组记者



“罪犯改过自新,我们愿意给予机会。为什么对于警队害群之马的行为,却死咬不放,还抹杀其他警员的努力?”

日前为了警察日特辑专访了一位警官,他的这一番话,引发我的深思。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我们耳熟能详,从小我们就被灌输只要勇于认错,勇于改过,就可以被重新接受的观念。我一直以为这个观念很普及,可以用来包容所有愿意付出努力证明自己改过自新的人,没想到却在一名警官口中,听到有点颠覆自己想法的这么一句话。



是啊!我们对于犯下错误的人,很容易包容,甚至还特别成立一些合作社或特殊机构,帮助出狱的犯人、戒毒者、流浪汉等重新走出社会,甚至有机会进入各种大企业任职颇有分量的职位。

对于曾经犯错的执法人员,我们却无法以如此宽广的胸怀包容他们,因为在我们眼中,执法人员的过错都是知法犯法,不值得原谅。在科技时代,执法人员的各种犯错行为,更是弹指间上了社交网站,明里暗里承受各造千夫指。

否定他人改过努力

说实话,当我们打下那段责骂的回应,按下上传的button时,有没有想过自己其实也犯下一竿子打翻整船人的错?

再想一想,当我们随便出口就一句否定执法人员的付出,直接把他们归类为“另类败类”时,有没有想过我们也犯下了否定他人努力的错?

“别人犯错,我们总习惯站在批判的高度;当错误影响到团队,我们除了默默承受,所能做的就只有坚守岗位继续做好本分,希望有朝一日重新被接受。”他说。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