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面子的代價 假冒警官監40天

陳細寶假冒警官,換來坐牢40天代價。

(馬六甲28日訊)假冒警官,被判坐牢40天!

為了“充面子”,華裔汽車促銷員到甲州武吉波浪警察總部,指本身是高級警官,結果被控假冒警官罪名,遭法庭宣判坐牢40天。

事發時,被告駕著寶馬豪華房車到警察總部會見一名警官,詎料,在大門口被警亭的警員截停時,指稱是“警監”警階的警官。

當警員要求他出示警察證件時,后者無法證明是警官身分,當場落網。

來自霹靂州怡保的被告陳細寶(譯音,39歲),被控于今年2月20日下午4時45分,被發現假冒警官,欺騙警察總部的警員依薩阿都哈密,牴觸刑事法典第170條文。

經不起雙重打擊

此案原本今日過堂,被告突改口認罪,其代表律師吳漢坤說,事發時,被告只是“充面子”,身上並沒穿著警察制服,車內也沒有收藏任何有關警察物件。

他說,被告雙親于2015年去世,加上自己生意及婚姻皆失敗,經不起打擊下才作出如此舉止。

“被告並沒傷害或造成任何損失,所駕駛的寶馬房車也是借來的,被告其實只是一名汽車促銷員,經過此事,他已悔改,答應不再充面子,希望法庭輕判。”

負責提控的莎芝華妮副檢察司希望法庭給予合理判決,作為被告及公眾教訓。

推事莫哈末阿斯里雖同情被告的處境,但認為被告的行為極為嚴重,宣判被告坐牢40天,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由于刑期是從被補日算起,本月28日是被告面對鐵窗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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