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紫凌:請別圍觀死亡

每次道路上發生謀殺案、火災、死亡車禍等,都少不了公眾圍觀。除非有關案件發生在一些私人地點,閒人免進,有時甚至連到場採訪的記者也禁止進入。

這些在私人重地所發生的案件,警方的調查工作,往往會比在公共場合發生的案件更快完成。

因為沒有途人圍觀。沒人圍觀,所以警方不用三番四次去驅趕人群。

當然圍觀沒有罪,但公眾在案發現場圍觀的距離越來越近,近到會嚴重影響警方、救護人員和記者的工作。

我明白人必有好奇心,但我們該克制本身的好奇心,避免為他人制造麻煩,甚至影響救援。

較早前,我在兩個屬車流量多的繁忙路段,採訪兩宗死亡車禍,發現有些途人的圍觀態度,越來越過火。

第一宗車禍的年邁死者因腳板被摩哆引擎夾到,結果車禍后其腳板被扯開至皮開肉綻,其中一根小骨還插在翻覆的摩哆引擎上。

結果我看見駐足的圍觀者,不停朝摩哆引擎處拍照;當救護人員到場掀開蓋在死者身上的白布時,一大批圍觀者又蜂擁而上,圍成一圈包圍著死者,再朝死者頭破血流的傷口拍個不停。

我本應要拍下救護人員為死者檢查診斷的照片,但我根本擠不進去圍觀中的人群。

當交警要清場,以拍下車禍發生時的路面照片作調查用途時,在場的圍觀者也屢勸不聽,一直挑戰警方的忍耐力,不停闖入交警已清場的範圍內。

第2宗死亡車禍的情況也大同小異,交警不停驅趕圍觀人群,然后陸續有不同的公眾闖入車禍現場拍照。

我不懂那些血淋淋的車禍照片最終的用途是什么,也許是向親友分享炫耀,或許是上載到社交網絡騙取網民的贊。

每當車禍發生時,這社會還是需要有“好奇心”的公眾第一時間給予協助,或挺身而出當撞后逃車禍的目擊者,但並非圍觀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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