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郭貞黎
(吉隆坡28日訊)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將在第13屆第4季第1次雪州議會上,提呈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防止濫用)(Enakmen Lambang-lambang dan Nama-nama)(修正)法案,包括加重刑罰。
該法令一旦通過,任何人被發現涉及濫用、非法販賣和使用假勛章和勛銜、勛章牌、貼紙及濫用雪州政府的標誌等,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高25萬令吉,或監禁1至5年,或兩者兼施。
據《中國報》瞭解,雪州蘇丹沙拉弗丁殿下今日為第13屆第4季第1次雪州議會開幕致御詞時,贊成雪州政府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法案(防止濫用),以遏制統治者賜予勛章和勛銜被濫用。
議員一致支持動議
消息說,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將于今屆雪州議會中提呈修改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法案(防止濫用),特別是在加重刑罰。
據悉,雪州大部分議員已接獲通知,並表示將一致支持該動議,相信該修正法案能在州議會中通過。
雪州議會是于即日起召開至4月8 日。
消息說,根據現有1962年統治者勛章和勛銜(防止濫用)法令,只註明沒有獲得統治者允許下所進行的任何賜封(memberi)、販賣(menjual)和使用(mengguna)勛章。和勛銜,尤其是車輛上非法張掛勛章牌將面對罰款1000令吉。
消息指出,所建議的修正法案,不只是加強罰款刑罰,也將加入監禁刑罰,一旦罰成可能將面對最高罰款25萬令吉,或者是監禁1至5年,或兩者兼施。
“在上述法令中,只有警方有權力根據法令採取行動對付違例者,州政府或地方政府是沒有執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