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同敦馬逼宮手法 姑里:換首相需符合聯邦憲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認同敦馬逼宮手法 姑里:換首相需符合聯邦憲法

■東姑拉沙里不認同馬哈迪要求納吉下台的手法。
■東姑拉沙里不認同馬哈迪要求納吉下台的手法。

(吉隆坡29日訊)巫統元老兼話望生國會議員東姑拉沙里表明,他不認同前首相敦馬哈迪,通過不符合聯邦憲法的手段,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下台。



他承認當時的確曾經與馬哈迪,商討有關推翻納吉的課題;當時他是要求后者,委託能夠說服東馬國會議員人士,以爭取更多支持推翻納吉的人數。

“但馬哈迪僅告知,他可以在短時間內收集得更多人支持,以便讓上頭(國家元首)更換首相;但這並不符合聯邦憲法,因撤換首相,應該通過國會下議院,提呈投首相納吉不信任動議才可。”

他還聲稱,馬哈迪很厲害指控(menunduh)他人,因此有關馬哈迪指控他破壞推翻納吉一事,他反要求記者去詢問馬哈迪詳情。



東姑拉沙里今日特別召開記者會時澄清,當時他與馬哈迪同台,僅是因為他不滿政府使用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SOSMA),逮捕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律師鄭文傑。

他當時就此事到馬哈迪辦公室,跟后者表明他的不滿,以及召開記者會表態。

“在記者會當天,我也有邀請其他人士出席。”

此外,東姑拉沙里重申,他並沒有簽署《公民宣言》,因此沒有背叛任何人;針對外界指責他轉態一事感到奇怪,因他仍然是巫統黨員,因此才會簽署《吉蘭丹宣言》。

出席者有巫統蒲種區部前主席拿督馬斯蘭和世界青年嘉年華經紀有限公司發起人聶阿茲米。

沒派法定聲明爭取任相

東姑拉沙里否認曾派發法定聲明,來爭取國會議員支持,以取代納吉擔任首相,並聲稱他只是知道相關文件,並不是什么法定聲明。

他說,若有關信函是由他所擬定,肯定不會使用自己名字。

“我在面子書看過(有關法定聲明),它看起來像是一封致國家元首的信函,以我作為例子,但不是推薦或點名我成為首相;那只是利用我作為例子,作為一個擁有(施政)經驗例子的人。”

他解釋,只有國家元首才有權力去委任首相,況且他在競選國會議員時,也沒有主張要擔任首相。

他打趣說:“我已經很老了。之前,一天出席5場講座都不是問題,但現在只要2場,我都很累了,所以沒有志向要成為首相。”

行動黨居鑾國會議員劉鎮東日前在面子書,上載數張東姑拉沙里曾派發法定聲明,來爭取國會議員支持,以取代納吉擔任首相。

看到公賬會報告才評1MDB

東姑拉沙里針對納吉被指牽涉在一馬發展公司課題一事,稱其立場是等待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和國家審計局提呈的調查報告后,才願意回應。

他稱目前僅是通過報章獲得相關課題的資訊,因此不適宜即下判斷。

“我們不是法官,只有在法庭才能夠判斷一個人的對或錯。”

針對澳洲廣播公司(ABC)《Four Corners》節目週一晚揭露,納吉還有100萬美元流入其戶頭一事,東姑拉沙里重申,這一切等待公賬會和審計局提呈的調查報告后,才能回應。

詢及是否支持納吉領導時,東姑拉沙里認真回答,指他只是支持那些對人民施政良好的政府。

不過,他堅決不支持政府,在經濟蕭條時刻,向人民徵收消費稅,因一些沒有經濟能力的貧窮人士,也得繳付消費稅。

敦馬當政巫統人也聾啞盲

詢及馬哈迪形容巫統人全“聾啞盲”一事,東姑拉沙里也形容,當馬哈迪在位時,巫統人同樣是“聾啞盲”。

“當時也是一樣;他在位時,情況也一樣。”

詢及馬哈迪和納吉之間,誰比較獨裁時,東姑拉沙里笑言:“我唯有選擇承認獨裁的敦馬,因敦馬已承認他是獨裁者,那么我好像不能說他不是(獨裁者)。”

針對伊斯蘭黨與巫統合作時,東姑拉沙里認為,表明看似(兩黨)合作無間,但這會引起東馬人民的不滿,包括鬧得滿城風雨的“阿拉”字眼。

他還說,在未來的砂州選舉中,相信“阿拉”字眼會成為其中一個熱門課題。

若犯錯慕尤丁應凍結黨職

東姑拉沙里聲稱,丹斯里慕尤丁是通過合法黨選,中選為巫統署理主席,因此只要當局認為后者有犯錯,就應該(patut)被凍結其黨職。

“我並不是什么人,也沒有權力去處罰(hukum)任何人,而有關意見,只是根據事實去說。”

他認為,為了公平起見,各造應該要根據事實去發表聲明,同時在等待公賬會和審計局的調查報告時,也不適合作出過多的揣測性言論。

贊同伯拉受委馬石油顧問

另外,詢及敦阿都拉委任為馬石油顧問時,東姑拉沙里說,這是一項好事,只要是前首相,都可擔任該職。

他也說,根據1974年石油發展法令,馬石油應該要成立一個理事會,成員是各州代表和石油領域的高級官員,主要是商討委任馬石油職位一事。

簽《吉蘭丹宣言》何需過度激動

東姑拉沙里不了解,為何外界對他簽署《吉蘭丹宣言》反應過度激動。

他形容,當時簽署有關宣言,就像在一本嘉賓出席簿子上簽名一樣,不具任何法律效應,況且他仍然是巫統區部主席和黨員,因此有權簽署任何的宣言。

“現在是個民主的社會,我可以簽署任何的文件和宣言,而且宣言也沒有任何的法律效應,也不可拿來典當些什么。”

他強調,在簽署《吉蘭丹宣言》后,並不會乖離他所追討的目標,即“乾淨、透明和照顧人民的治國方式和政府”。

詢及為何不簽署《公民宣言》,東姑拉沙里聲稱,他目前仍然是巫統一員,並不屬于其他組織和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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