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回大家对爱的重视” 伤心妈妈的请求
昨天(28日)近中午11时左右,台北市内湖发生一起女童遭割颈断头的命案,事件引发民众恐慌,网路上陆续流出女童在案发现场的遗体照片。
女童母亲对此在面子书上转贴吕秋远律师的面子书贴文,希望民众不要流传这些照片,因为这会对他们造成再一次的伤害,她也呼吁大家,不要因为这些事件而让社会变得冷漠“请抱抱你们身边最亲爱的家人,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安慰与关心。”稍早她更亲再出面受访,希望大家能够帮帮忙。
她在今午3时左右再次出面,强忍悲痛,发出5点声明,希望能唤起大家对爱的重视。
女童母亲最新5点声明:
1.与我昨日发言不同的请撤除。
2.未盖白布的照片真的很不好看,我希望你们可以主动回去审视,并把它们撤除。
3.住家附近的影片和照片,请留给我们一点空间,去消化这些事情,所以也请你们移除住家附近的照片和影片。
4.我网路上的照片可以使用,但亲友照片勿使用,尤其我还有3名子女要照顾,拜托请跟我配合。
5.很多人建议关闭部落格,我希望她的走,可以留下一些什么,发挥一些事情,唤回大家对爱的重视,所以我还会开着,有些留言只开给朋友就请尊重我的隐私,其他设公开的可以使用。
吕秋远律师面子书文章:
读者来函:“我想请问一下,又发生小孩割喉事件。为什么我们的法律不能让杀人的人死?为什么要保护他们?那无辜的小孩呢?谁保护他们?我们父母真的不能做什么让政府和法律来正视这个问题吗?觉得这世界好恐怖。”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杀人者,可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种刑度,但是具体如何判决,还是要由法官决定。不是每个杀人的被告,都一定会判死刑,要从动机、手段、犯后态度、赔偿与否等等做判断。
目前刑法19条规定,如果在犯罪时因为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导致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能力时,可以不罚;显著降低时,可以减刑。
所以确实有些精神障碍的被告,在“行为时”真的没有辨识能力时,是可以减轻罪责的,但是实务上并没有这么容易就可以主张。犯罪的人,在当下行为的时候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干嘛,这恐怕不是简单的用自己有精神疾病做为抗辩,就可以骗过法官,这必须有长期的追踪与鉴定,才能做出比较精准的判断。
我们的法律设计,并不是所谓的单纯的保障坏人,更不是单纯为了把所有坏人都判死刑,更何况坏人的定义很难界定,而是为了要平衡保护好人与惩罚坏人的目的。在审判的过程中,由法官考量所有的因素后做决定,这是目前我们不满意但也只能接受的情况,或许可以加入陪审或观审制度,让公民也可以参与审判,但是不能说法官没有判处某人死刑,就说法律只保障坏人。
所以,我恳请你可以做到这几件事情:
1.请不要转载任何的图片、电视画面,毕竟这些都会制造无谓的恐慌与难过。
2.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就暂时不要观看任何媒体,让自己的心灵休息一下。
3.请不要叫废死联盟踹共,人不是他们杀的,他们只是坚持自己的理念而已,但是并不是因为他们呼吁废除死刑,所以才有随机杀人案发生。
4.请不要污名化任何群体,精神障碍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就杀人的嫌犯来说,没有诊断出精神障碍的人,却有情杀仇杀的情况更多。
5.保持信任别人。这是偶发事件,每个国家都有这种随机杀人的犯行,台湾没有糟糕到这种地步。
6.多关心别人,这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当我们发现亲友有异状,可以多主动的帮忙他们就医或是度过难关。
7.如果有媒体去打扰女童的父母亲,请拒看拒听。
8.被告会不会判处死刑,这件事情不需要现在揣测,“宣称自己精神障碍就可以减刑或免刑”这种事,没有这么容易的。
9.请不要株连九族,嫌犯已经33岁了,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父母代为受过。
10.回家时,请拥抱你身边的人。
资料来源:华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