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马章武莫区州议员李凯伦被警方援引煽动法令,传召到警局问话。
他于今早10时,在3名代表律师谢嘉平、林文明及何良丰的陪同下,前往威中警察总部录取口供,历时约1小时。
李凯伦步出警局后受访时说,警方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展开调查,但未明确阐明是针对什么案件,对他进行调查,也未告知何时再传召问话。
李凯伦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说,相信此次被警方传召问话,是与他于本月22日发表文告,谴责警方劳师动众强拆雪州“释放安华”巨型广告牌,并批评警方缺乏专业性及双重标准一事有关。
摄影:李嘉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