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9日訊)八旬老翁越過馬路時遭巴士撞倒斃命,家屬呼吁目擊者挺身而出,協助還原事發經過。
死者女兒報案時被交警告知,死者當時越過的“黃色斑馬線”,不屬于人行道,讓家屬大感茫然,希望目擊者挺身陳述實況。
死者黃明生(80歲)于本月20日(星期日)上午,在靠近芙蓉新環球購物中心前方的芙蓉克利斯南路,使用黃色斑馬線越過馬路時,遭一輛“我的巴士”(MyBAS)撞倒。
巴士從芙蓉端姑姆娜威路新環球購物中心前的紅綠燈,欲右轉入克利斯南路,撞倒正在越過馬路的死者。
死者女兒黃淑嫻(48歲)今日在行動黨武吉甲巴央區州議員謝琪清安排下,回到事發現場召開記者會,在場者尚有謝氏助理李漢強。
黃淑嫻指出,事發當天上午9時14分,她接到父親朋友來電,指父親被巴士撞倒,當時她從芙蓉寶石高原住家趕往現場,看到父親被抬上救護車,當時拾起父親的拖鞋,其中一隻在路面,另一隻則在巴士車底的輪胎旁。
盼目擊者還原真相
“我隨著救護車到醫院,父親總共被搶救3次,直至下午1時55分不治,我事后向警方報案。”
黃女士說,父親逝世后3天,她到交警組錄口供,交警竟指父親使用的黃色斑馬線,不是行人道,令她大感疑惑。到底,行人該如何越過馬路?
“父親當時是把車泊在附近,步行至順德會館,根據公眾在車禍后拍攝的照片顯示,父親被撞倒時,已走在黃色斑馬線半途。”
她相信,最靠近事發地點的車輛,直接目睹父親被撞經過,由于涉禍巴士司機的報案資料很簡單,希望目擊者給予協助。
吁目擊者挺身出
武吉甲巴央區州議員謝琪清說,車禍在克利斯南路與端姑姆娜威路交界路口發生,停在克利斯南路的駕駛者,必能看到事發過程。
謝琪清說,以巴士從芙蓉端姑姆娜路而來,右轉必能看到正在越過馬路的老翁,交警組應援引陸路交通法令第4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調查,並把完成的報告呈給副檢察司。
謝琪清希望目擊者挺身而出,可撥電聯絡:012-6664557。
謝氏提及,事發現場附近有一台芙蓉市議會電眼,可錄下現場發生的事情,他在接洽警方時,要求保留該片段,希望有助查案。
教車員:駕駛者應讓路
資深的汽車教導員受詢時披露,老翁遇禍地點的黃色斑馬線為人行道,當有行人使用斑馬線時,駕駛者應讓行人先走。
“就算當時紅綠燈已轉綠,駕駛者仍須優先讓行人越過馬路。”
他說,如果黃色斑馬線猶如交警所指,並非行人道,那么行人應該使用路面哪個地方,越過馬路?
他指出,駕駛者必須留意走在人行道的行人,與此同時,行人在越過馬路時也要加倍小心,以免被魯莽司機撞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