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減免看清楚 報稅不心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8大減免看清楚 報稅不心痛

盛繡雁指出,父母向大馬醫藥理事會旗下註冊中醫尋求治療,有關開銷可在父母醫藥費減免下扣稅。
盛繡雁指出,父母向大馬醫藥理事會旗下註冊中醫尋求治療,有關開銷可在父母醫藥費減免下扣稅。

獨家報導:邱佩勛



(吉隆坡29日訊)踏入4月份打工族報稅季節,看著被扣的稅金,心痛的納稅人一定不會放過任何可扣稅的機會,這是最直接的省稅方式,也是最大陷阱。稅務專家提醒,納稅人要省稅的大前提是“報對稅”,因為正確和準時報稅、避免日后被罰款,也是“保護錢包”的方式之一!

致同國際會計行大馬區稅務主管盛繡雁回應《中國報》提問說,納稅人只要確定符合扣稅資格,也有文件作為證明,就不怕申領有關減免。

很多人在報稅時會陷入減免誤區,從個人醫藥費、中醫中藥費、報紙、甚至游泳衣等支出,都會問:有沒有減免、能不能扣稅?



上述提問的答案因情況和條件而異,但報紙、游泳衣的開銷,卻是肯定不能扣稅。

以下由身兼大馬特許稅務機構(CTIM)副會長的盛繡雁,為你解剖以下8個減免“誤區”:

岳父母醫藥費不可扣稅

納稅人有時會把父母的醫藥費減免,混淆為個人醫藥費減免。

實際上,納稅人本身的一般醫藥費用是不可以扣稅的。除非那是當局指定的嚴重疾病開銷。

根據內陸稅收局,納稅人為父母支付的醫療費、特殊需要和看護開銷,可獲得最多5000令吉的減免。

盛繡雁提醒說,這項醫療開銷,只限納稅人本身的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即岳父母或家翁、家婆。

此外,這些醫療服務必須是向大馬醫藥理事會(MMC)註冊的認證醫生所提供,確認父母情況需要相關護理,或特別看護( carer)的照料。

除了一般醫藥費和看護中心提供的醫療護理服務,父母醫藥費減免範圍也涵蓋牙科護理,如拔牙、補牙、洗牙等。不過,牙科整形,如假牙、牙齒根管治療等,則不在此範圍。

其他條件包括,父母必須是大馬居民,而且是在國內接受醫療護理。

此外,照料父母的特別看護不可以是納稅人本身、其配偶或兒女。聘請看護的開銷,也要有相關收據、書面證明或工作準證作為扣稅證明。

醫藥理事會註冊中醫 才能扣稅

盛繡雁指出,如果父母尋求中醫治療,有關中醫是大馬醫藥理事會旗下註冊醫生,那么相關醫療服務和該中醫開的處方中藥開銷,都能在父母醫藥費減免下扣稅。

這里的關鍵詞,是“大馬醫藥理事會的註冊醫生”。納稅人可登入該理事會官網http://www.mmc.gov.my,查詢獲認可的註冊醫生。

盛繡雁說,國內獲大馬醫藥理事會認證的中醫師不多,一般在規模較大的醫院(例如同善醫院),才有大馬醫藥理事認證的中醫師。

如果是到一般中醫館,有關中醫並非大馬醫藥理事會註冊醫生的話,那是不可扣稅的。

她指出,如果父母根據上述認證中醫所開的處方,自行在外“執藥”購買中藥,有關費用也能扣稅。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購買處方以外的中藥,則不可扣稅。

她說,只申領指定藥方的中藥開銷,可讓納稅人日后遭查稅時更具保障,也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至于那些供父母強身健體的傳統醫療,例如推拿、拔罐等的費用,也不能申領父母醫藥費減免。”

基本輔助配備 只限殘障人士

政府提供多項減免給殘障人士,例如本身殘障的納稅人在購買基本輔助配備給自己,或殘障的配偶、兒女及父母時,有關開銷可獲得最高6000令吉的扣稅。

所謂基本輔助配備,包括血液透析機、輪椅、義肢和助聽器,但不包括光學鏡片和眼鏡。

許多人以為,但凡有購買輪椅,就可申領這項減免。但盛繡雁說,稅收局清楚規定,這項減免只限殘障人士。如果納稅人是購買輔助配備如輪椅給行動不方便的父母,可以在父母醫藥費的減免下,以“特殊需要”為由來扣稅。

“但要這么做得符合之前提過的條件,也就是必須獲得大馬醫藥理事會註冊醫生確認,有關父母的醫療情況需要用到是項配備(輪椅)。”

個人中藥費 須符合2條件

納稅人、其配偶或兒女的中醫和中藥開銷,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才能申領最高6000令吉的嚴重疾病開銷。首先,有關中醫必須是向大馬醫藥理事會註冊的認證醫生;其次,這必須是當局指定的“嚴重疾病”。

盛繡雁指出,如果不能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納稅人是不可申領這項減免的。

根據稅收局,嚴重疾病包括愛滋病、帕金森氏症、癌症、腎功能衰竭、白血病及其他類似疾病,如心臟病、肺動脈高血壓、慢性肝病、暴發性肝炎、頭外傷神經功能缺損、腦腫瘤或血管畸形、大面積燒傷、重大器官移植,以及截肢。

除了嚴重疾病醫藥費,個人、配偶或兒女的完整醫藥檢查費,也可申領最多500令吉的減免。這500令吉包括在嚴重疾病開銷的6000令吉減免內。

孩子已婚已工作 父母不可扣稅

家有升學中兒女的納稅人,可申領介于1000令吉至6000令吉的減免。如果有18歲以上兒女仍就讀大學文憑,但已出來工作甚至開始報稅,身為納稅人的父母,不可以申領有關兒女減免。

盛繡雁指出,申請兒女減免必須考量3大元素,包括結婚與否、是否滿18歲,以及是否有工作收入。

她說,納稅人只能享有未婚兒女的減免,若孩子已結婚,即使只有16歲,也不能享有1000令吉的減免。

她指出,如果孩子的工作收入超過6000令吉的減免額,父母也不能申領有關兒女減免。

根據稅收局,兒女未婚且未滿18歲,可申請每名1000令吉減免。

滿18歲、仍是在職學生的兒女,大學先修班學生可申請1000令吉減免;18歲以上、在國內大專院校報讀高級文憑或以上文憑的子女,每名可獲6000令吉減免。

至于每名殘障兒女,納稅人可獲6000令吉減免;若殘障子女在大專院校就讀,納稅人可獲額外6000令吉,即每名總計1萬1200令吉的減免。

此外,兒女減免應該由收入最高的一方申領,才能取得最大省稅效益。

電子書 可扣稅

納稅人為自己、配偶或子女購買的書籍、雜誌、期刊或其他類似出版刊物,可獲得最高1000令吉減免。但應注意的是,這不包括報紙和違禁讀物。

根據稅收局,除了傳統印刷刊物,電子書籍或刊物也在減免範圍內。

盛繡雁指出,孩子學校課本也可以申領減免,學校若沒有提供購書單據,家長可複印訂購書本的表格,因表格上已列有書價,這可以作為購書證明。

電子報稅 可追溯電腦減免

納稅人每3年可以申領1次最多3000令吉的電腦減免。不要以為稅收局沒紀錄,使用電子報稅的納稅人或許有經驗,這項電腦減免不是你要申領,就能申領的。

盛繡雁透露,電子報稅系統可追溯納稅人的報稅紀錄,可限制納稅人在3年內作出同一項申領。

所謂電腦只限桌面電腦、手提電腦、筆記本電腦和超輕薄筆電(ultrabook),而且不能供生意用途。

過去曾歸類在電腦類別下的平板電腦、iPad等,自2013稅年開始已不能再申領。功能多元化的智能電話,也不能扣稅。

運動器材 包括羽球拍

納稅人購買的運動器材或用品,可獲得最高300令吉減免。這些運動器材,必須是用在1997年體育發展法令列明的運動項目上。這些運動用品,包括使用期限較短的高爾夫球、羽毛球等,但不包括運動服裝、游泳衣和運動鞋。

針對有讀者反映,稅收局官員曾告知羽毛球拍不能申領此減免一事,盛繡雁指出,羽球是該法令所列明的運動項目之一,故購買羽毛球拍是可享有這項減免的。

1997年體育發展法令(第2條文)列明的運動

1.箭術
2.田徑
3.水上運動
4.汽車競賽
5.羽毛球
5A.棒球
6.籃球
7.撞球(或稱台球)及桌球
8.肌肉健身(Body Building)
9.保齡球
10.拳擊
10A.划獨木舟
11.板球
12.騎腳踏車
13.馬術運動
14.劍術
14A.健身(fitness)
15.足球
16.高爾夫球
17.體操
18.手球
19.鉤球(曲棍球)
19A.溜冰
20.柔道
20A.卡巴迪(kabbadi,印度、巴基斯坦傳統運動項目)
21.空手道
22.草地保齡球
22A. 拳術(Martial Arts)
23. 英式籃球(Netball)
23A.殘疾人奧運會(Paralimpiad)
23B. 法式滾球(Petanque)
23C. 休閒運動(Recreational)
23D. 划艇(Rowing)
24.橄欖球
25.藤球(Sepak Takraw)
26.射擊
26A. 棍術(Silambam)
27. 武劍(Silat Olahraga)
28.軟式網球
29.壘球
30.壁球
31.乒乓
32.跆拳道
33.網球
33A.傳統競技
34.排球
35.滑水
36.舉重
37.摔角
38.武術
39.遊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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