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棟強:不應只有2005年 所有記錄都應解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胡棟強:不應只有2005年 所有記錄都應解密

(檳城30日訊)民政黨檳州秘書胡棟強促請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出示所有關于山竹園土地的行政議會會議記錄,而非只解密2005年的會議紀錄。



他相信,過往進行的州行政議會會議,一定有相關單位或負責人,針對山竹園土地,討論是否興建人民組屋,或作為綜合發展計劃。

胡棟強今日在民政黨檳州總部召開記者會說,希望佳日星解密所有與山竹園土地的相關文件,包括山竹園土地買賣文件資料,讓全民更加了解事情來龍去脈。

“不是你老爸的地”



“最終是由誰出售相關土地?是州政府。”

胡氏說,大選前,州議員自稱是人民代議士;選舉后,卻成為發展商的代表。

他說,若該土地建設老人院或圖書館,檳民政黨將100%支持。

“因為州政府的土地最終還是全檳人民的土地,不是你老爸的地,說賣就賣。”

胡棟強說,前朝國陣州政府是買地興建人民組屋,目前的州政府卻賣地給發展商。

他補充,山竹園人民組屋計劃分為2個階段,前朝國陣州政府在2008年前,完成首階段的計劃。

胡氏也提醒佳日星在山竹園課題上,勿轉移視線。

“我們要問,為何州政府賣了原本計劃將建有人民組屋的地段?”

他揶揄,或許與風水有關,因此州政府才將該土地賣給發展商。

“若檳州政府認為還有很多風水不好的房屋,請以合理價格出售給人民。”

出席者包括民青團檳州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青年團團長方志偉、秘書黃志毅、委員葉慶秋、婦女組代主席陳賽珍、委員黃婉嫻,及民政黨檳州州委游建祥。

若公開招標程序沒問題
解密為何要簽法定宣誓書?

盧界燊指出,在資訊自由法下申請解密文件,必須簽署法定宣誓書,確保文件內容不被外漏之舉,等于不能告訴人民這些證據。

他是針對檳州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指簽署法定宣誓書,旨在確保相關文件不會外傳說法,作出回應。

“請(拉馬沙米)不要發出侮辱性的聲明。”

盧界燊強調,若州政府在公開招標程序上沒有問題,為何拉馬沙米如此害怕,包括在今年更新條例,要求在資訊自由法下購得的解密文件,不可外傳?

促針對買屋風波解釋
「別轉移焦點」

胡棟強指出,佳日星應針對檳州首長林冠英買房風波作出解釋,而非轉移焦點。

“佳日星是否要求林冠英解釋,為什麼能以每平方尺低于州內可負擔房屋的價格,購買獨立洋房?”

針對行動黨副主席郭素沁曾聲稱,林冠英之所以低價購得房屋,是因為屋主彭麗君認為該屋“風水不好”事件,胡棟強疑問,究竟有關說法是否屬實?

“還是如首長說的,因為他家沒有泳池,所以屋價較便宜?”

胡棟強說,若郭素沁“風水論”屬實,州政府是否可考慮將州內風水欠佳的房屋,便宜出售給人民?

胡棟強向佳日星提出3道提問:

1. 佳日星能否解釋,為何首長購買的有地房產每平方尺價格,與可負擔房屋的屋價差異這麼大,簡直是倍數便宜?
2. 佳日星能否確定,首長豪宅就如郭素沁講的“風水不好”,而以低價購得?還是如首長說的,因為他家沒有泳池,所以屋價較便宜?
3. 若郭素沁的風水論屬實,州政府能否考慮將州內風水欠佳的房屋單位,以低于市場價格的50%,賣給有需要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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