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新约被追讨调涨差额 缴租收据可作证
2年前续租空地未有签订新租赁合约,地主今涨价并要求租户支付2年租金调涨前后的差额。
⊙陈先生指出,租用一空地多年,2014年尾租约到期后,和地主说好续租3年,但没有订立新的租约。
他说,每个月都有准时缴交租金,也从未听说地主要调涨租金。
“日前却接获地主的来信,写说空地租金要调涨500令吉。”
他说,地主说新租金的涨幅从2014年的租凭合约结束后开始算起,要他偿还2年租金调涨前后的差额,总额达近1万令吉。
陈先生想问,地主是否真的可以向自己追讨那约1万令吉的租金?
★麦嘉强律师
我建议事主尝试和地主商讨,共同找出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我认为租金涨幅从下月开始算起较为合理。
事主不支付地主要求的租金差额不属犯法,但事主必须保留所有缴交租金的证据,以免日后被问责。
即便是有关地主入禀法庭,事主和对方口头上的承诺一样具有法律效用,事主也能出示缴交租金的证据作证。
我奉劝事主在上述事件解决后,尽快和对方订立新的租赁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