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向食堂业者收贿金 校长控2贿赂罪 628640 628640 2016年3月30日 1名淡小校长因涉嫌在2年前,向食堂业者收取总额4400令吉贿金,今早被控2项贿赂罪名。唯被告皆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及上缴护照,保外候审。 法官瑟拉末耶也择定案件在6月16日过堂。 被告苏巴马廉(55岁)曾在万挠淡小服务,他被指在2014年1月20日和10月8日,在教师用餐室内,向迪威卡先后收取1500令吉和2900令吉现金。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莫哈末哈费赞,而被告则没有聘用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