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究竟是谁病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王振文:究竟是谁病了?

实在难以想像,目睹心爱的女儿被陌生人砍下头颅,那会是多大的打击,那会是多痛的感受。单是想了想,我眼眶就已湿了。



然而,判处杀人犯死刑,就是最公道、最人道的解决方法吗?

台湾内湖周一上午惊传4岁女童遭随机杀害。所谓随机,即凶徒并非出于感情或金钱纠纷,而是随意挑选目标,然后出手杀人。

最让人心酸的是,女童母亲目睹这一切,却无能为力,制止不了悲剧发生。



《苹果日报》当天傍晚在面子书直播负责侦办的内湖警察分局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网友的反应几乎一面倒直呼判处凶徒死刑,大骂“人渣废物”、“先断他手再断他脚再死刑”、“他们用极致残酷的方式去对待无辜的人,就应该用极致的手法对待他们”、“那些支持废死(废除死刑)的,自己家人死死看要不要”、“不要再说屁话,我们只想过平安的生活”……

也难怪网民反应如此激烈,皆因这已是台湾5年内第3起儿童遭残杀命案。其中一名凶徒还说“反正杀一、两个人也不会被判死”,令人不寒而栗。

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死刑”是最合情、合理、合法的惩处?以牙还牙,以死刑为恐吓,这真的就是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吗?

死刑无法阻吓犯罪

依据台湾刑法,杀人者可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上述首两起孩童凶杀案的判处,都是无期徒刑。

马来西亚也有死刑,而且多达30种罪行可被判处死刑,任何谋杀、贩毒、非法持械、向元首宣战罪名成立者,更一律得面对强制性死刑。

值得探讨的是,死刑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杀一儆百?但数据显示美国部份州属废除死刑后,命案不增反减,这又怎么说?

为了还家属一个公道?原来一命抵偿一命就是公道?那死刑犯的家属,谁来还他们公道?

是为了给罪犯应有的惩罚?究竟该惩罚到什么程度才是“应有”?有否想过,死刑其实已属惩罚过当了呢?

若是为了确保社会其他成员免受其害,那判处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将罪犯与社会隔离,实则已达同样目的,为何非得夺人命不可?

又有孩童遭杀害,很多人感叹社会病了。吊诡的是,他们并没有思考该如何去治疗这社会,而是想着“这家伙真该死”——究竟是谁病了?

也许我们都该向女童母亲学习,认清随机杀人事件并非靠立法就可以处置,唯有从家庭、教育着手,培养健全人格,才能阻止悲剧重演。

而健全的人格,还应该包括尊重生命及宽恕,我是如此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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