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取食堂业者4400 校长也”贿“了?
(莎阿南30日讯)雪州万挠一名淡小校长今日被控于2年前,向学校食堂业者收取总数4400令吉的贿金。
被告对两项控状皆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6月16日过堂。
首控状指被告苏峇拉马念(55岁)身为公务员,于2014年1月30日上午11时至下午2时,收取该校食堂业者迪瓦嘉1500令吉支票,以让后者获得延长食堂经营权的支持信。
若罪成可监2年或罚款
次项控状指被告身为公务员,即学校校长,于2014年10月8日下午约3时15分,在该校食堂教师专用室,收取迪瓦嘉2900令吉贿金,理由同上。
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165条文(贿赂),一旦罪成,个别控状可被判最高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莫哈末哈费占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没有聘用代表律师的被告,求情时指自己的薪金逾3000令吉,有家庭负担,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至逾2000令吉。
承审法官斯拉玛聆听双方呈词后,询问被告是否有护照,较后做出上述决定。
被告今早在妻子陪同下出庭;休庭后,被告双手被拷,步出法庭后也是低头步行,躲避摄影记者的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