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炎律師:捍衛華教與校地
於PP v Mark Koding (1983)案,法庭對聯邦憲法第152條文發表司法觀點,即該條文規定馬來文為官方語言,同時也保障其他語文之使用、學習和教導,卻沒有涵蓋保障母語學校使用華語和淡米爾語為教學媒介語。
在我國,華教歷經滄桑,風風雨雨,在一步一腳印的努力下得以保存下來。
近期,欠缺文化以及不珍惜多元感受的政治人物,公開呼籲關閉母語小學(包括華小)以便實行以國語為主的單語教育制度,歸咎母語教學對多元團結產生不良影響。
相對的,有政黨提出“以地養校”,並把大量土地撥給華文獨中,以確保獨中的前景和發展。
同時,砂勞越首長阿德南以一州之首的身份,依據法律權限範圍,承認了獨中統考。誰說華教會阻礙多元團結呢?
當然,也有政治人物,在沒有法律權限下,高喊承認獨中統考,令人啼笑皆非。
政治語言乃依據發言者的政治利益為前提。就像某政治人物所說的,政治可以把不可能變成可能,且反之亦然。
然而,華社必須明白,捍衛華教不易,任何可能傷害華教的舉動,必須給予全面反擊,寧為玉碎,不為瓦全,華教興亡,匹夫有責!
於檳城,有一所華文中學稱之檳華女子中學,位於檳島鬧市中,因欲擴建學校而遭到檳州政府設下批准擴建圖測的先決條件,而必須獻出和放棄超過一半的學校草場,以作為公路擴建之用。
此徵用華校校地的風波始於民主行動黨檳城州議員葉舒慧揭發,後經民主行動黨檳州行政議員曹觀友證實,概括檳島鬧市中的著名華文學校,即鍾靈中學、鍾靈獨中和菩提中學,亦會因公路擴建計劃而被徵用校地,徵用超過一半的華校草場。在經過檳州華社討伐之後,林冠英首長卻說根本沒有這回事,這是劣質的政治戲碼,仰或是天方夜譚?
再窮也不要窮教育
華文學校校地不應該被捲入政治遊戲之中,以試探華社的反應,而試圖取之。切記,捍衛華教,包括校地,是一項艱辛的長期性任務!
華校校地相對交通發展,何者重要?
華校校地被徵用,去而不復返,華校危之!交通發展何不採用高架公路,已有專家肯定絕對可行!鄰國新加坡亦寸土是金,而高架公路處處可見,常向新加坡政府看齊和大量引進新加坡投資的檳州政府,為何在高架公路課題上不向新加坡偷師呢?
華社之座右銘,再窮也不要窮教育,可見對教育的關注,更何況是華校校地,華校之根本!
如果民主行動黨檳州政府再對州內華校校地有非分之想,華裔大可運用手中選票捍衛華校與校地,以杜絕日後任何狙擊華教的可能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