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3造申請 5家屬索償被駁回
(吉隆坡30日訊)高庭今日批准政府、民航局總監和空軍司令,提出撤銷5名馬航MH370空難罹難者家屬索償的申請。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今日在內庭,接見高級聯邦律師陸意清和家屬的代表律師山吉古馬后,作出上述決定。
陸意清較后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認為上述3名答辯人,並沒有違反本身職責。
她說,法官同時也駁回新馬航(MAB)提出撤銷上述的申請。
“由于法官認為新馬航在此訴訟上,暫未能清楚表明是否應該被起訴人起訴,因此必須透過審訊,才能定奪。”
因此,法官擇定5月4日聆審5名馬航MH370空難罹難者家屬,起訴馬航和新馬航索償的訴訟。
3名馬航MH370乘客陳亞明(46歲)、妻子莊秀玲(45歲)和長子陳維紹(19歲)的家屬,于2015年8月28日通過代表律師入稟法庭,把馬航、新馬航、民航局總監、大馬空軍司令及政府列為第1至5答辯人。
起訴人是陳亞明夫婦的兩名兒子陳維宏(15歲)及陳維傑(13歲)(譯音),陳亞明雙親陳漢坤(84歲)和賴秋蓮(82歲),以及莊秀玲的母親莊虹珍,他們要求馬航、政府及另三造公開道歉,同時對乘客陳亞明及莊秀玲的死亡作出賠償,同時要求一般損害賠償、加重賠償、懲罰性賠償,喪失親人及法庭認為適當的援助。
政府、大馬航空有限公司、民航局總監和大馬空軍司令是在2015年12月23日申請撤銷,認為此訴訟是輕佻、無理取鬧和濫用法庭程序。
不過,馬航(MAS)並沒有提出撤銷訴訟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