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3造申请 5家属索偿被驳回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高庭批准3造申请 5家属索偿被驳回

(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批准政府、民航局总监和空军司令,提出撤销5名马航MH370空难罹难者家属索偿的申请。



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扎基今日在内庭,接见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和家属的代表律师山吉古马后,作出上述决定。

陆意清较后在庭外向记者说,法官认为上述3名答辩人,并没有违反本身职责。

她说,法官同时也驳回新马航(MAB)提出撤销上述的申请。



“由于法官认为新马航在此诉讼上,暂未能清楚表明是否应该被起诉人起诉,因此必须透过审讯,才能定夺。”

因此,法官择定5月4日聆审5名马航MH370空难罹难者家属,起诉马航和新马航索偿的诉讼。

3名马航MH370乘客陈亚明(46岁)、妻子庄秀玲(45岁)和长子陈维绍(19岁)的家属,于2015年8月28日通过代表律师入禀法庭,把马航、新马航、民航局总监、大马空军司令及政府列为第1至5答辩人。

起诉人是陈亚明夫妇的两名儿子陈维宏(15岁)及陈维杰(13岁)(译音),陈亚明双亲陈汉坤(84岁)和赖秋莲(82岁),以及庄秀玲的母亲庄虹珍,他们要求马航、政府及另三造公开道歉,同时对乘客陈亚明及庄秀玲的死亡作出赔偿,同时要求一般损害赔偿、加重赔偿、惩罚性赔偿,丧失亲人及法庭认为适当的援助。

政府、大马航空有限公司、民航局总监和大马空军司令是在2015年12月23日申请撤销,认为此诉讼是轻佻、无理取闹和滥用法庭程序。

不过,马航(MAS)并没有提出撤销诉讼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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