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蒂雅:若政府濫用公帑 中心會站出來

楊勇偉(左起)、仙蒂雅及西蒙為“打擊貪污及裙帶關係”中心北馬分會推介,並推介“吉蘭丹報告”。


打擊貪污及裙帶關係中心推介禮

(檳城31日訊)“打擊貪污及裙帶關係”中心(C4)執行董事仙蒂雅說,該中心昨晚在北馬區設立分會,與“洋房”案無關,但也可能有關係。

她說,該中心會關注任何有利益衝突的事件。

仙蒂雅也促請北馬區,包括檳州、吉打、吉蘭丹和玻璃市州政府,不要濫用公帑。

“若政府濫用人民的錢,我們會站出來,扮演好角色。”

仙蒂雅昨晚在檳城一家酒店推介北馬分會時,這么說。出席者包括該中心主席丹斯里西蒙、董事楊勇偉及、法律顧問古迪亞、大馬政治漫畫家祖納。

她說,投入打擊貪污及裙帶關係的工作,會令人失去朋友。

“我們有許多朋友投身政治后,就變了樣,但這不是個人問題,而是整個體制問題。”

須公開獻金來源

古迪亞說,政治人物必須公開政治獻金來源,這才是“透明”。

他也提及,地方政府不該委任有政黨背景的人士,出任市議員,市議員也不該有政黨配額。

“既然是地方政府,那就該找回地方領袖,擔任市議員。”

西蒙說,他曾問過一些發展商,他們披露在一些發展計劃上,必須賄賂政府官員。

“我問他們,為什么不就官員貪污一事報警,他們認為這不值得。”

他說,這些賄賂官員的“開銷”,最終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另一方面,祖納說,1970年代的貪污,是檯底交易,1980年代來到檯上,現在的貪污,是連桌檯也一併貪走

會上也推介“吉蘭丹報告”,這項報告是該中心聯同數名資深記者,對吉蘭丹伐木課題所作出的報告。

古迪亞:資訊自由法下

不應逼簽法定宣示書

古迪亞說,在檳州資訊自由法下,申請文件必須簽署法定宣示書一事,是不合理的。

“你不能與別人分享有關資訊,若你分享,你就得坐牢。”

他認為,這已有違資訊自由的本意。

2月19日,檳州秘書拿督斯里法力占召開記者會說,凡是申請解密文件者,都得簽署法定宣誓書。

他說,這是當局更新的新條規,這項條規只限通過資訊自由法下申請的解密文件,一般文件則不受限。

根據他當時的說法,這是因為要確保申請者拿到文件后,只可以供他本身用途,不能與他人分享文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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