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咖啡店被賴賬 買家恐嚇報警處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出讓咖啡店被賴賬 買家恐嚇報警處理

出讓了一家咖啡店並允許買家分期付款,但買家不按時付款並言語恐嚇。



⊙符先生說,他在去年9月將本身的咖啡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讓給一對夫婦。

“我們擬定了合約,那對夫婦將在2015年9月開始的接下來9個月,每月5日前繳付1200令吉給我。”

他說,隨后夫婦時常賴賬,每月都要他三催四請才繳付費用。



他補充,夫妻中的男方在他要求對方繳錢時,也時常以恐嚇的語氣地指“自己不喜歡被催還債”和“以前是黑社會老大”等。

他希望了解,他是否可以報警控告遭恐嚇?可以如何解決?

★麥嘉強律師

若事主在收賬時感受到被恐嚇,他有權報案,但警方是否採取行動或逮捕人則由警方決定。

在上述情況,事主可以選擇和對方終止合約,或是將對方控上法庭。

若事主選擇和對方終止合約,並且事主也是該地地主,則可直接驅趕對方;若事主是租下該店再轉租給該夫婦,事主可終止合約並驅趕對方,但仍需繳付租金給原本的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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