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查促總檢察長辭職議案 律師公會4成員錄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助查促總檢察長辭職議案 律師公會4成員錄供

(吉隆坡31日訊)律師公會4名成員今天分別前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錄取口供,以協助當局調查該會,在日前大會要求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辭職的議案。



當中,律師公會現任秘書長謝依玲在上午11時,于公會總部接受長達1小時15分的錄供后,下午前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聲援同僚。

她稱不理解警方為何援引煽動法令第4(1)(a)條文來調查此事,因為她只是負責接收各州代表所提呈的議案。

履行分內職責



“根據1976年法律專業法令,我負責編排議案,並在年度大會一周前分給代表們,履行分內職責。”

她指出,雖然未能透露錄供內容,但她認為警方在錄供過程中表現得很專業,並希望民眾讓當局調查。

另外,律師公會3名成員,法蘭西柏里拉、桑慕甘和查爾斯赫特則在下午錄取口供后指出,即使面對被提控的冒險,他們並不會因此而停止執行任務。

查爾斯赫特就認為,即使在面對警方恐嚇下,律師還是要堅守捍衛法治系統的責任,並且改革司法程序。

“除了律師之外,人民也是背負改善情況的責任,如果發現錯誤,可以鑑定並改善。”

桑慕甘則認為,律師公會要求總檢察長辭職,因為該職位和其他公共職位一樣,都是可以被民眾審視。

“沒有公務員擁有不可質問權,我們就具備審視他們的權利。”

而法蘭西柏里拉則指出,律師公會的常年大會都是在不公開下進行,並指因為相關內容,而傳召他們是不妥當的做法。

出席聲援者眾多,包括全國人權協會組織(HAKAM)主席安碧嘉、行動黨沙登區國會議員王建民和泗岩沫國會議員林立迎等。

安碧嘉:不尊重律師職權

安碧嘉指出,警方針對律師公會議案傳召成員錄取口供的做法,顯示當局無法無天,且不尊重律師的職權。

她說,警方貿然干涉組織議案,對組織或公會而言,都是一個危險的先例。

“說真的,我不明白他們為何對議案這么緊張,除非他們真的犯了錯,否則也無需動用傳召錄供的地步。”

安碧嘉也認為,就因為在閉門會議中提出的議案,而傳召涉及者也是一個威脅他人的手段,並指其他組織在經歷此事可能會重新思考所要討論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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