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法挪用逾3800万公款 青体部组秘书控32罪
(吉隆坡31日讯)“贪官吃一亿令吉”案,青年及体育部财政组秘书奥曼阿萨,今午被控非法挪用逾3800万公款,面对32项控状。
现年57岁的被告被控滥用职权和伪造文件,非法挪用3840万令吉公款,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8(a)和23(1)条文下,被控32项罪名。
被告否认有罪,法庭批准他以25万令吉,并交出1.09英亩地契及上缴护照后保外候审,案定4月21日过堂。
牴触上述2项法令者,若罪成可面临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超过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最高。
推行不存在活动
控状指他在2012年2月27日至2015年11月18日,在吉隆坡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中心内的国家体育体育理事会办公室,犯下罪行。
其中17项控状指他伪造文件,即向国家体育理事会财政组主任阿都拉昔耶谷提供伪造的付款文件,把共3631万400令吉,付给3家负责供应青体部器材的承包公司,包括Enconic Corporation有限公司、GPO Essence有限公司及Gapa Jitu有限公司,以推行不存在活动。
另15项控状则指被告滥用其职权,多次批出共216万1000令吉,给儿子艾利弗阿祖安的Dial Ex有限公司,以推行4项活动。
被告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8(a)和23(1)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5倍贿金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及最高监禁20年的刑罚。
勾结至少8承包商
反贪会早前揭发,这名任职青体部组秘书的案件主嫌,被揭勾结至少8名承包商,以“不存在的活动”,在过去至少6年,非法挪用政府高达1亿令吉公款,他本身则至少收回2000万令吉的回酬。
当局在这名贪官的家搜出的财物,包括20万6000令吉现款、33枚名表,其中一枚高达40万令吉、总值60万令吉的金饰、高达30万令吉的寝具、38个名牌包(其中一个值40万令吉)、和其他价值不菲的名牌服饰等。
被告律师求情 减保释额
此案主控官阿敏副检察司较早前向法官阿劳丁依斯迈建议,让被告以100万令吉交保;但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法里则以被告银行户头已被冻结为由,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额。
他指出,被告目前陷入困境,必须向亲戚及朋友借钱,以及其名下有1.09英亩的土地,希望能以此作为其保释的条件。
3承包商获保释
(布城31日讯)青年及体育部“贪官吃一亿令吉”案,继青体部前官员昨日获准以1万令吉加1名担保人保释后,推事今日再允许涉嫌贪污案的3名承包商保释。
推事聂依法哈妮允许,这3名年龄介于41至59岁的承包商,每人以1万令吉与1名担保人保外。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阿兹莱在庭外告知记者上述事宜,但并没有说明获保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