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校園霸凌誰之過?
校園霸凌是長青課題,“三年級霸凌二年級,剪舌換不打”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教育部、警方、社會人士敲鑼打鼓的發表意見時,是否反思校園霸凌或是社會的縮影,校園霸凌正是成人世界的霸凌兒童版?
每個成人都是孩子學習的對像,孩子從父母、老師、校長、各行業人士身上學到種種行為,一些孩子將不當行為放大在校園行為上,就可能出現校園霸凌了。
為何受霸凌的一方,寧願遭霸凌,而不願對抗呢?受霸凌的小孩,可能曾經歷輕微語言或肢體霸凌,學校的校長和老師或沒有重視和妥當處理,之后學生再遭霸凌,只能默默忍受,同時也變成一種無聲的控訴。
一般輕微的學校霸凌事件,校方得悉后或只是懲罰霸凌的學生,大多數沒有跟進處理,例如給予學生心理輔導、密切跟蹤霸凌和遭霸凌學生的情況、對其他學生進行機會教育,使其他學生引以為戒等,如有這樣做,校園霸凌的潛在因子,才不會在校園內滋長。
校園內一旦發生嚴種霸凌事件,往往是校長為了學校的“面子”,或是顧及事件可能影響自己的升調之路,選避重就輕,儘量在內部解決,不向教育部呈報,也不要媒體報導,這讓校園內的霸凌學生,感受到“霸凌原來可以這么玩”,助長了他們的氣焰。
大馬的小學,尤其是華小,重視成績和表現者佔了大多數,教育的作育英才和有教無類的基本原則,早已沖入馬桶,當學校都在強調學業成績,學生的品行和教育成了敷衍社會的口號,校園霸凌這個“副產品”越來越多和嚴重就是意料中事了。
老師被瑣務纏身
另一個需要為學校霸事件凌負上重大責任的是教育部和其屬下的各州縣教育局,他們規定校內老師需要處理林林種種的報告,以及出席各種無謂的課程和會議,讓老師失去好好教育學生的時間。
教育部應為學校聘請更多書記來處理文件工作,行政工作讓校長和行政人員處理,把學習和教育的時間還給學生和老師。
教育回歸教育,讓老師和家長攜手指導孩子,校園霸凌事件自然會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