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依哲攝)
“貪官吃一億”案的主嫌,青年及體育部小組秘書奧曼阿薩,今日被控非法挪用3800萬公款,面對32項控狀。
現年57歲的被告是青體部財政組秘書,他被控濫用職權和偽造文件,非法挪用3840萬令吉公款,在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8(a) 和 23(1)條文下被控32項罪名。
被告否認有罪,法庭批准他以25萬令吉保外候審,並擇定案件在4月21日過堂。
此外,法官也命令被告必須上繳護照。
反貪會早前揭發,這名任職青體部秘書的案件主嫌,勾結至少8名承包商,以“不存在的活動”,在過去至少6年,非法挪用政府高達1億令吉公款,他本身則至少收回2000萬令吉的回酬。
當局在這名貪官的家搜出的財物,包括20萬6000令吉現款、33枚名錶,其中一枚高達40萬令吉、總值60萬令吉的金飾、高達30萬令吉的寢具、38個名牌包(其中一個值40萬令吉)、和其他價值不菲的名牌服飾等。
另外,案件中3名早前遭延扣的承包商,今日因為反貪會沒有進一步向推事庭申請延扣令,而獲得保釋。
這3名年齡介于41歲至59歲的承包商,獲准以1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